律师以案说法 正当防卫和故意伤害的区别

近几年,正当防卫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起因虽是孤立个案,但却反映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的普遍诉求。

在10多年前的那个夏天,笔者才做律师时,在本所湖北无为律师事务所主任陆坚律师亲自带领、言传身教下,办理了一起刑事案件,这是和近年来在网络上颇有影响的“山东于欢案”有些类似的案件,至今还记忆犹新,历历在目。

好像是2005年夏季吧,在本市一家大型省属企业的家属区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件。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以后的被告人,姑且称他为张强吧。张强是个年青英俊的小伙子,就在这个厂当工人,当时大约二十八九岁,也没结婚,也没谈朋友,整天就这样晃荡着日子,也不着急。不过他的好友小明这两天要结婚了,作为铁哥们儿,肯定要全力支持。他晚上没事就溜达来到小明家,看到小明家布置得焕然一新,真是万事具备,只欠新娘啦。小明说啥事都搞好了,咱们坐下来好好聊聊天。两人就在客厅沙发上坐着,茶几上摆放着苹果,瓜子儿,糖果等物品。两个好朋友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说着话,小明还好心劝慰张强,说不要眼光太高啦,都这么大了,咱们厂年轻女孩那么多,找个差不多就行啦。

律师以案说法 正当防卫和故意伤害的区别

两个铁哥们正谈得深入,忽然“咚咚”的敲门声响起,那是八十年代国有企业仿照苏联老大哥盖的房子,象鸽子笼似的,整齐划一,隔音效果很差的,两人听那敲门声音比砸门还刺耳难听。小明赶紧过去开门,一个膀大腰圆,醉得东倒西歪的中年汉子就这样横七竖八地进来了,那客厅离门廊还有一段距离,还隔着一个小过道,所以张强也没在意,以为厂里的同事过来寒暄,所以就继续在客厅喝茶看电视。这个汉子小明隐隐约约好像听说过,那就象《水浒传》里牛二一样的厉害角儿,厂里基本上无人敢惹。这汉子晚上在厂区那一排设施简陋的大排档里的某家店面,就着不知道什么肉做的烤肉串,喝了大约八瓶“金龙泉”啤酒后,还觉得不尽兴,来到这儿找他的一个熟人,也是经常为他掏钱买单者小柳,他醉熏熏兴冲冲地问小柳在吗?小明因为和张强谈得深入,所以语气也稍微生硬点说:小柳我不认识,你到其他地方找,我们正谈正经事呢。说着一边推搡着汉子,叫他出门。谁知这汉子好像练过什么功法,力气大的很,竟推不动。那汉子脖子一梗,脑袋歪着,瞪大腥红的双眼,盯着小明,瓮声瓮气地说:什么叫正经事?老子找小柳喝酒,这就是正经事!说着竟用双手掐着小明的脖子,把他抵到墙边,大声问:你服不服?小明声嘶力竭,大喊一声救命啊。张强坐在客厅,也许这时才感到事态的严重,连忙顺手拿起茶几上的一把水果刀,冲到了门廊,大声质问那汉子干什么?那汉子的言行和刚才如出一辙,马上又把矛头对准了张强,又双手掐着张强的脖子,把他抵到墙边,张强已经感到窒息,感到生命的绝望,在最后关头,用尽全身的力气,用那把水果刀,向汉子左胸狠狠刺去……。事件的后果正如一切影视作品表现的那样,那汉子啊的叫了一声,轰然倒下,在送往厂区医院抢救没多时,就不幸身亡。

律师以案说法 正当防卫和故意伤害的区别

这个案子也许是我在老律师手把手的教导下,做得非常精细的一个刑事案件。那张强自然进了看守所,我们会见了不下七八次,眼看着一个非常精干的小伙子,随着案子的不断进展,头上竟然开始长出了白发。在法庭上,我第一次感受到我们所主任陆律师在法庭上迸发出强大的气场。陆律师早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是一个视当事人合法权益如同生命一样的一个真正的法律人。在法庭上,他慷慨激昂,铿锵有力地辩护,他引经据典,旁征博引,从事件发生的突然性,当时无外力救援的客观性,当时张强遭受危险的急迫性,顺手拿起水果刀的随意性,进行了强有力的辩护,认为我们的当事人张强是正当防卫行为,应不负任何刑事责任。但是,但是,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强九年徒刑。九年啊,人生到底有多少个九年?我们最后一次去看守所会见他时,这个乐观的小伙子泪如雨下,声音哽咽:我还没结婚哪,我再出来就三十七八了,能干什么呢?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呢?

现在,张强也许已经回归社会,作为对他这个案件感同身受的律师,只能默默地祝愿他:不断扫除心中那积怨已久的阴霾,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要相信:明天,太阳照样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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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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