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人生大事
新人们都希望选一个
特别的日子进行婚姻登记
5月20日、5月21日
两个谐音有着美好寓意的日子
很多准新人都打算在这两天喜结连理
很多新人朋友也在后台留言
咨询当天登记事宜
小编哥在此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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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在“520”“521”领证需提前预约
因疫情还未解除,疫情防控措施还在持续中,为避免人群聚集、滞留,目前巴中市办理婚姻登记实行预约制,新人朋友可提前通过网络、电话预约。
预约须知:
巴中居民办理国内婚姻登记,均可通过五种方式提前预约,选择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日期和时段。
♥ 关注微信公众号“巴中民政”,点击“贴心民政”选择“预约婚姻登记”后,在线填写双方信息,选择婚姻登记机关和办理时间。
♥ 至少提前一天拨打各县区婚姻登记处电话进行预约,预约登记名额约满即止。
♥ 登陆四川省民政厅门户网站,点击右下角的“婚姻登记预约”(http://221.237.160.200:8000/)。
♥ 下载天府通办APP,点击“婚育收养”栏目后再点击“婚姻登记”栏目预约。
♥ 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民政发布”,点击“社会事务”选择“婚姻预约”。
温馨提示:
网上预约需要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按30天计算)之内的工作日。
外地返巴人员预约时需备注清楚在外地点。
预约后,当事人可以查询本次预约是否成功或再次打印预约单。
已经预约成功,但不能按时到现场登记的,请至少提前两天撤销预约。
已经预约成功,但想更改预约日期的,请先撤销预约,再重新预约。
● 5月6日起,巴中试行婚姻登记“全市通办”
今年5月6日起,巴中将试行婚姻登记“全市通办”,推行婚姻自助登记。
试行“全市通办”后,男女双方或者有一方户籍在巴中市的内地居民,可自行选择市内任一区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登记业务范围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
像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现役军人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及婚姻登记证信息与档案资料不一致的补领婚姻登记证业务等暂不适用全市通办的登记业务,仍按原规定执行。
同时,新人们除了在网上提前预约登记外,还可选择自助登记的方式,在婚姻登记大厅自助登记终端上自行完成申请、受理和审核,成功后到指定窗口复核领证。
● 疫情期间办理婚姻登记注意事项
婚姻登记高峰期,前往婚登处办理登记的新人请务必正确配戴口罩,按照预约时间到达婚姻登记服务机关,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引导,出示预约码,外地返巴人员需出示健康码,带齐相关证件材料:双方户口簿、身份证、3张2寸合影彩色照片(5.3CM*3.5CM)。若有发热等症状的,请延期办理。
但建议理性对待这些“好日子”,代表了一种美好意愿。但民政哥觉得,婚姻幸福与否,与登记日期是否为“吉祥日”“好日子”无关,只要两人感情牢固、琴瑟和鸣、相濡以沫,每天都是好日子,每天都是唯一的,每天都值得纪念。希望广大公众和结婚登记申请人理性对待结婚登记日期,不必要扎堆在一些特殊日期进行登记。
此外,《民法典》告诉你:
你的婚姻你做主
无论疾病还是健康
隐瞒之心不可有
牵连爱人毁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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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好日子、好心情
友情提醒:疫情防控
新人登记预约有序才“好办理”
祝各位新人百年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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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巴中妇联
来源 | 巴中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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