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湖北分行2023-2024年度银行卡业务律师事务所选型入围

中国银行湖北分行2023-2024年度银行卡业务律师事务所选型入围

中国银行湖北分行2023-2024年度银行卡业务律师事务所选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

1.1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入围供应商,在入围有效期为招标人提供信用卡逾期客户司法诉讼等银行卡业务相关法律服务工作,本项目分为4个包,具体分包如下:

1包:武汉片区(武汉),入围家数:按有效投标人家数的50%(四舍五入)计取,不超过12家

(含);

2包:鄂西片区(十堰、襄阳、随州、孝感、恩施、三峡),入围家数:按有效投标人家数的50%(四舍五入)计取,不超过16家

(含);

3包:鄂东片区(黄石、黄冈、咸宁、鄂州),入围家数:按有效投标人家数的50%(四舍五入)计取,不超过10家

(含〉;

4包:鄂中片区(荆门、荆州、天门、仙桃、潜江),入围家数:按有效投标人家数的50%(四舍五入)计取,不超过10家

(含);

本项目共计入围不超过
48家(含)律师事务所

,本项目1包武汉片区和其他片区入围名额总数采取回拨机制,如出现其他片区入围数量不足的情况,则多余名额可增加至1包武汉片区中【1包最终入围家数不超过1包有效投标人家数的50%(四舍五入)】,总数不超过48家(含)。

投标人只能选择上述包号中的一个包报名参加投标,在报名登记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不得更改,投标人其执业许可证中登记的住所须在所报名包号对应辖属机构所在地区,不得跨区域报名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包的投标。

1.2服务范围:2-4包的入围供应商可承担所在包号内对应地区分行的银行卡业务相关的法律服务;1包的入围供应商可承担招标人全辖机构的银行卡业务相关的法律服务。

1.3入围有效期:二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1.4具体采购项目以招标人实际授予项目为准,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项目数量及金额;招标人保留入围期内,根据招标人对入围供应商的管理制度,终止与供应商合作的权利,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入围后实际委托项目的终止以委托合同的约定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固定办公场所(须提供办公场所照片、租房或购房协议书等证明资料)。

2.2投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合法成立,具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年检合格。

2.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中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合伙人)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6年,服务团队主要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2年。

2.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3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来)具有金融领域法律服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结算发票或司法文书等证明文件)。

2.5投标人须承诺在入围合作期间内不办理与招标人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2.6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3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1)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2.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8投标人在与中国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被纳入黑名单或没有合同违约、泄露中国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

2.9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2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具体方式如下:

(1)请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报名资料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可网页全屏、截图打印手写)按要求填写、签字、加盖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一套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2)投标人的报名资料及手续齐全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当天向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报名登记邮箱中发放招标文件及相关电子档资料。

报名方式:微信公众号搜索“律采标讯”关注订阅后查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10:30时,递交地点为:武汉市江岸区—

5.2投标人须按其报名参与的包号制作、装订、密封、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包号与报名包号不符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10:30时,开标地点为:武汉市江岸区—

6.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出席开标会。

注:项目详情可在微信公众号“律采标讯”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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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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