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档次增至14档、基础养老金上调 厦门市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人民网厦门12月27日电 (记者张萌)12月27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该市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等情况。

发布会介绍,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4年1月1日起,厦门市户籍满5年的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提高后为370元;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将调整至14档,即增加600元和800元两个缴费档次,对应缴费补贴为90元和110元。

据悉,早在2019年,厦门市便根据国家、省级相关文件制定出台文件,对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等予以明确。此次出台《意见》,旨在做好政策衔接的同时,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待遇等政策进行完善。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明确了政府代缴人员范围和标准:经认定的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残疾人员、计生困难人员等,将由政府每年为其缴交最低缴费标准养老保险费(即200元);超过最低缴费标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部分,由参保人员本人负担。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来,人社部门还将会同财政部门,统筹考虑全国、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适时提出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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