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律法规,勿因车“小”而“违”之

来源:【荆门日报-荆门新闻网】

9月1日起,我市交警部门针对机动车无牌无证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随着专项整治行动的推进,对驾驶“两轮”“三轮”机动车也要守规矩,市民逐渐开始有了更新的认识。根据交警部门的提示,专项整治行动的整治对象不只包含人们以往认为是“机动车”的燃油驱动两轮、三轮车辆,还包括以前人们认为不算“机动车”的电机驱动车辆。也就是说,骑着“小摩托”“小电驴”无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在马路上恣意穿梭,行不通了。

每天要在道路交通高峰时段出行的市民,最能体会交通拥堵的苦恼。也正因为饱受交通拥堵困扰,有不少市民选择了依靠摩托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出行。清晨或傍晚的滚滚车流中,眼看着小汽车排起长队,前方是一眼恐怕望不到尽头的红色尾灯,摩托车、电动车轻巧灵便的优点就最大限度地展现出来了。当“四个轮子”还在乖乖排队一步一挪的时候,“两个轮子”已经从汽车间的夹缝中、非机动车道上曲线前行,骑车显然比开车便捷得多。

交通拥堵时,车“小”好处多。然而,因为车“小”就对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满不在乎,不规范行驶带来的危险也很多。骑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人受伤、车受损是“典型案例”。据荆门晚报报道,8月15日,男子罗某某骑行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在月亮湖路与白云大道交会路口的机动车道内由西向东行驶,见前方路口无车辆,未停车直接闯红灯前行。当其骑行至路口中间时,白云大道南路口车辆放行,罗某某见状后慌张起来,骑车走着S形路线躲避车辆,后与一辆越野车相撞。电动自行车直接被撞飞,罗某某也从车上摔了下来。所幸越野车车速较慢,罗某某受伤不严重,但两车都有受损。经交警判定,罗某某负事故全责,越野车车主正常行驶,无任何过失,无责任。交警还原事故现场还发现,除了闯红灯,罗某某还有骑车不戴安全头盔、在机动车道穿行等不文明行为。

9月1日至12月31日是专项整治的集中查处阶段。经过广泛宣传,大多数人都应当了解到,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未悬挂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还有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都将受到查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还将一律从重从严上限处罚。整治行动动真格,摩托车上牌、考证人数难免骤然增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在城区增设了两处摩托车业务办理点,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经过这一波整治,想必也有更多市民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了更详细的了解、更深刻的认识。

“小摩托”“小电驴”虽小,在法律法规面前,也不能因车“小”而“违”之。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仅是对自身安全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的规范,还有利于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这也是荆门在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道路上必须迈出的一步。(评论员 周围)

本文来自【荆门日报-荆门新闻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3-12-29
下一篇 2023-12-29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