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机关拒不沟通,以没时间为由不听取我们的意见,剥夺了我们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希望检察机关能够依法保障我们的执业权利,对侦查机关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8月4日,哈尔滨市道里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收到了一份控告侦查机关阻碍辩护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案件线索。
收到该线索后,道里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当日依法受理并立即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
经查,6月30日,犯罪嫌疑人佟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律师王某某受佟某某家属的委托担任佟某某的辩护人。
7月6日,王律师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后,来到侦查机关,欲向办案人了解案件情况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但案件承办人拒绝告知案件基本情况,且在未听取辩护人意见的情况下,直接口头答复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也未予说明理由。此后,王律师又多次试图与案件承办人沟通均被拒绝。
道里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侦查机关上述行为侵犯了律师的知情权、发表意见权,遂依法向侦查机关制发了首份《纠正阻碍辩护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通知书》,并及时将监督情况反馈给了控告人。
近年来,道里区检察院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注重转变司法理念,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律师诉求表达渠道,导“访”入“诉”,能动履职,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来源: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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