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堵消防通道 为何总是老生常谈

私家车堵消防通道 为何总是老生常谈

白岩松:

做新闻的时间长了,有一些新闻年年发生内容重复,我已经几乎不知道它还该不该算作新闻的范畴之内了。比如说火灾的时候私家车堵住了消防通道,让消防救援没法靠近着火点,这不,本周一12月2号,沈阳市一栋高层居民楼突发大火,几分钟的时间,火苗就已经窜上了25层的楼顶,第一批到达的消防车再次因为私家车违规停放,眼看着距离几十米的火场,就是进不去,最后绕道而行,无法第一时间投入救援。之后网上传播的视频里,人们看到业主责怪一位私家车车主堵住了消防通道,而车主反而呛了一句:楼上着火,跟我有关系吗?这话说的,你这一说完就更加有关系了,相信消防部门和法律很快会告诉他:是什么关系?以及将为此付出的代价。为什么私家车总堵消防通道?为什么总要大火过后才开始谈论这个问题?认真管几天,然后又可能过去并恢复常态。《新闻周刊》本周视点关注:不着火的时候,也能不堵消防通道吗?

记者调查:全是“堵门”的“锅”?

本周一晚九点,沈阳浑南新区SR国际新城102号商住楼的第五层外墙保温材料发生火灾。这栋建于2002年的25层高层住宅,其保温材料使用于相关消防标准出台之前,极易燃烧、蔓延并释放有毒黑烟。

私家车堵消防通道 为何总是老生常谈

消防指挥中心于晚上九时十六分接到报警,九时二十九分第一支消防中队赶到现场。相比于5分钟到达起火点与15分钟内灭火以免引发重大火情的要求,13分钟出警,让最佳救援时间所剩无几。

私家车堵消防通道 为何总是老生常谈

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消防员:

当时我开消防车头车到达现场,消防通道已被堵死,基本上都是石墩子堵住了。

私家车堵消防通道 为何总是老生常谈

这是小区正大门,紧靠着火点,又有临街主干道,消防车首选正门进入。但不仅眼前的石墩儿碍事,门前停泊车辆是二重障碍。

【争执】

居民:你看这车咋进来的 现在就差你这个车了 你看咋进来的 全给你录着呢

车主:你给我录 随便 你楼上着火跟我有关系吗

但挪走石墩儿和车辆,消防员又遇到了麻烦,消防门被上锁,没人能联系到人开门。

私家车堵消防通道 为何总是老生常谈

一部分消防员坚守正门,另一部分人员则绕行至南门。地图显示,两门间约相距830米,等到三重障碍清除,两队人员几乎同时到达着火点。

经3小时扑救,明火全部熄灭,且无一人伤亡。本周五,火灾原因公布,系插排电源线发生故障引燃可燃物导致,嫌疑人已被刑拘。虽没有伤亡,但235名消防员、47辆消防车的救援体量所遭遇的困难引发热议。“楼上着火跟我有关系吗”,车主的这番话成为救援三重障碍中的最大争议点,受千夫所指,不少人建议对占道者施以重刑罚。

火灾原因公布当日,记者再次来到小区。在消防车被堵的正门,并没有找到悬挂的消防标识,大门前道路也没有消防通道字样。此前,该小区物业对媒体解释也语焉不详,先说石墩设置是为隔开应急通道,避免私家车占用;又有物业人员对此道路性质表示不知情。记者想就相关问题进行再次核实,物业等部门拒绝接受采访。目前,车主正被警方调查,当地消防局正在界定道路性质以便执法。

私家车堵消防通道 为何总是老生常谈

原沈阳市消防局警官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律师 奚鹏

作为一个物业管理企业,你应当对自己小区的情况:包括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以及其它相关设施设备,应该是有一个全面完整、正确了解。

消防法规定,企事业等单位应按相应标准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记者调查发现,在正门与南门之间是西门,虽能进消防车却无法左拐行至着火点,同样没有消防标识,南门以及小区内的导览图亦是如此,而唯一有消防标识的是东门,但东门不仅离着火点远,濒临的也是非主干道,道窄,还同样被私家车占据。

记者循着线索发现,在东门一侧,有两个疏散应急通道,墙上警示字迹已斑驳,铁门上有疑似新挂的警示牌,但通道内显得很杂乱。居民还透露,园内有诸多地下停车场,但有停不满车的现象。无论停车场不方便停还是因没有消防标识而认为可停车,舆论漩涡中的车主或有可理解之处,但专家表示,为挤占消防救援通道找借口,被质疑很自然。

白岩松:

在去年的《新闻周刊》节目当中,我就曾经关注过一次火灾当中私家车堵消防通道的新闻,但是那件事情的后果,私家车主一定非常后悔并郁闷,因为四川南充一处高层住宅起火,四辆消防车前往现场救援,私家车堵了消防通道,官兵交警喊话挪车,没人回应,消防车只好强行通过并剐蹭了两辆私家车,围观群众纷纷叫好,保险公司也不赔,你自己承担责任,当然还得自己去修车,这样的事情年年都在发生,我们总是会谈论居民的素质,但是除了素质之外,相关的规划和管理又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消防通道被堵并不鲜见

就在上个月,江西宜春一处民房发生火灾,消防救援站立即出警,不料一辆轿车正好停在拐弯交汇处,斜前方就是“消防通道,禁止停车,如有意外,你负全责”的警示牌。其实车主当时离得不远,只因有事才说不能立刻赶到,直到半小时后才出现。好在火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最终,车主邓某被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原沈阳市消防局警官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律师 奚鹏:

《消防法》里面有一条规定,就是堵塞消防车通行的要援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来进行处罚,情节比较严重的就会有一个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

处罚当事车主、撞开挡路车,这些新闻总会让人拍手称快,但当这份责任落到自己头上时,似乎就没那么容易接受了。在杭州金成花园小区,一笔火灾赔偿款至今都没有收齐。两年前小区火灾造成一名年轻男子死亡,受害人父母以小区安全通道受阻耽误消防救援为由,将业主委员会诉至法院。今年4月,经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酌情确定业委会承担10%的赔偿责任,合计金额11万多元。小区为业委会自管,这就意味着赔偿金要摊派到每个业主头上。

法院认为,火灾主要责任在监护人,也就是受害人父母。但业委会未能通过有效管理确保小区入口主干道的通行顺畅,存在一定过错。而且业主私家车数量是车位数量的2倍以上,停车客观上是困难的。所以,“综合考虑被告的过错程度以及原因力大小”,法院“酌情确定被告承担10%责任”。火灾之后,业委会重新划定了车位,也对私搭乱建、侵占道路进行整改,但180个车位,600多辆车,矛盾依然无法解决。

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消防救援部门专门针对道路通达情况进行了巡查演练,结果不容乐观:违规设置的限高杆、业主加装的地锁、物业设置的隔离墩,都是消防车的“拦路虎”。如果火灾造成了严重损失,无论室内还是室外,只要占用、阻碍了消防通道,都要负法律责任。

火灾现场通常有“15分钟理论”,在最开始的发展阶段火势很小,很容易控制扑救,一旦进入到上升阶段,燃烧的就不止是我们通常所见的木质材料、布料这些可燃物,当温度达到800度甚至更高的时候,通常认为不能燃烧的东西,也都会产生轰燃的情况,及其危险,因此火灾最初扑救至关重要。为了这宝贵的十五分钟,就需要在拥挤的城市中为救护车挤出一条3米高、4米宽的通道,并保持它的畅通,更重要的是,要有人掌握第一时间自救的技能与设备。

原沈阳市消防局警官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律师 奚鹏:

如果车辆确实被堵塞无法靠近火场的话,像高层建筑的火灾,我们更希望高层建筑能够保证自己室内的消火栓系统能够好使好用,这样也可以不用消防车辆靠近着火建筑,利用内部的消防设施也可以实现灭火的目的。

私家车堵消防通道 为何总是老生常谈

楼内的消防栓能启用吗?

白岩松:

按理说,负责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管理的政府机构当然是消防部门,但现实中的情况往往是消防部门不可能每天挨个小区的去转悠巡查,相关的管理工作其实转移到了小区物业的身上。但是小区物业在业主面前很难是强势的,他没有执法权,又不敢把关系跟业主全搞僵,很多时候面对消防通道被业主的车辆占用,只能是睁只眼闭只眼,并且在心里祈祷千万别着火,其实这种现状一说,大家就明白也都知道。但奇怪的是,天天如此,年年如此,为什么不琢磨真正的破解之道呢?

难以追究的法律责任?

原沈阳市消防局警官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律师 奚鹏:

目前我所知道的,应该在我们国内没有比较统一的、规范的关于消防通道的这么一个标识和标志,制约起来可能相对就比较不顺畅,不像交警非常直接的,一下扣满了12分之后,可能就涉及到你的驾照重新学习的问题

缺乏统一警示标识,对占用消防通道的惩处并不及时到位,最直观的后果,就是因为消防通道被占用封堵,从而影响逃生和救援的情况屡屡发生。在湖南长沙,一民房突发大火,因被违规停放的机动车挡住了去路,消防员只能远距离铺设水带进入起火民房进行灭火。由于延误了救援时机,两名被困人员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治身亡。

原沈阳市消防局警官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律师 奚鹏:

这种消防的意识其实是非常淡薄的,因为更多的人有一种自信,我的这种行为不会造成危害,不发生紧急状况的时候,可能这个消防通道在很多人的思想里,在很多人的意识里,可能根本就不是一个什么重要的概念,只有当这种紧急情况发生了,波及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时候,发现其实它真的是生命的通道。

2016年才从消防部队退役的奚鹏,有着十七年的基层消防工作经验,在他的记忆中,挤占消防通道的情况原本并不严重,但随着近几年私家车数量猛增,停车位紧张是常态,而火灾对于一个小区或者一个单位来说,却是偶发事件。加上消防通道往往处于小区内部道路,不属于交管部门巡视范围,挤占消防通道多数情况下并不会让车主承担什么后果,消防通道变停车位也就见怪不怪。

在现行的《消防法》中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在实际操作中,负责消防设施管理维护的小区物业,往往无力对违法行为作出纠正。以上海为例,消防部门在今年已经接到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相关诉求3800余件。而这个数字,应该就是在物业公司劝阻无果的情况下,转由消防部门进行处理的。而物业公司放任不管的隐患还有多少?或者连物业自己都搞不清哪里是消防通道的隐患又有多少呢?也难怪在本周,有人给出略显激进的提议,能否借鉴“高空抛物入刑”,把挤占消防通道也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罪范畴。

原沈阳市消防局警官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律师 奚鹏:

高空抛物入刑,它其实就是在法律适用上的司法做的一个解释,这种行为可能以造成后果作为主要的参考条件,但是堵塞消防通道,或者占用消防通道,是不是达到这样的一种危害性,你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逐渐来改变,来改观,包括改变停车位的设置,包括改变人的思想意识等等。

让公民心中对消防安全有一根弦,让每个人对消防通道这生命线保持敬畏,法律当然是最立竿见影的手段,而尽量去减少火灾隐患,还需要更多细节上完善的监管,及时的整改,潜移默化的引导。毕竟让消防通道真正通起来,也只是消防安全其中的一个环节。

重播 播放 00:00 / 00:00 直播 00:00 进入全屏 50 点击按住可拖动视频

白岩松:

节目做到快结束的时候,按理要说上几句不咸不淡的希望公民提升自己的素质,别堵消防通道之类的话语,但是这种话说了也没太大用,素质没法一夜之间就提高,如果思想教育真有这么好的效果,就不需要法律法规什么事儿,在汽车堵消防通道这件事上,需要我们在管理等很多方面综合提升,非得让他不敢停,不能停,时间久了也就不想停了,安全才能真正的回到我们的身边。但愿,我们下次谈论这个问题,别再是因为大火之中又有私家车堵了消防通道。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12-20 20:48
下一篇 2023-12-2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