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应该学学司法部对律师的管理

新闻上有报道,安徽某某地方有21名律师被注销律师资格。

其中有些人是因为职业过程中违规被注销资格,这个没有什么好说的。

关键是有部分人,则是因为自己违法犯罪,并非执业过程中的犯罪,被注销了律师资格。其中,就有一例是因为醉酒驾驶的。当律师也提起了不服的诉讼诉讼,但最终还是被注销掉律师资格证。

会不会有人会觉得司法部对律师有点苛刻?

但如果立足于律师的定位来看的,其行为有可能让一个有罪人脱罪,该判死罪的没判死罪,也可以有可能让一个无罪人被判有罪。所以也不难理解司法部的做法,律师就应该是知法守法,如果一旦知法犯法,就应该是注销其资格。

反过来看,证监会管理行政部门对于审计师以及相关的事务所的不尽责,不履责,造假行为,出具虚假的财务报告的行为的处罚显得有点轻了。

至少对审计师执业过程涉及到造假,就应该取消资格,不允许再进行执业。

涉及造假的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也应该终止营业,或者至少限制不允许从事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

否则就是罚酒一杯,不痛不痒,照样可以通过造假来弥补的亏空。

否则,律师会觉得太冤了太不公平

证监会应该学学司法部对律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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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12-16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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