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万/个?天河一小区车位售价比房价高

这年头,你可能买得起房,但不一定买得起车位。近日,天河一小区车位定价引发业主不满。位于合景路的天河星作花园公布小区车位销售价格表,一个车位价格约78-90万元,建面单价6.5-7万元,比该小区房价单价还要高。

撰文/摄影 信息时报记者 卢舒曼

90万/个?天河一小区车位售价比房价高

天河星作小区地下停车场有三层,目前已建好,但尚未开放使用。信息时报记者 卢舒曼 摄

车位价目表“炸开”业主群

据天河星作花园小区业主介绍,今年2月底,有业主在业主群里上传了一张疑似小区车位租售方案和价格表,瞬间把群“炸开了锅”。上面显示小区地下车库车位将于2019年6月开售,临租为6元/小时,12小时封顶,车位物业管理费为150元/月。令人震惊的是价格表上的售价明细:小区车位建筑面积约为12-14平方米,总价却要77-90万元,单价约为6.5-7万元/平。其中一个子母车位售价高达139万元。

记者在楼盘营销中心了解到,目前该小区在售单位为80-125平方米,单价为4.7-5.2万元/平。由此可见,车位单价比房子的还要贵。

业主范先生3月才入住,他虽然还没买车,但也认为车位租售定价的流程不合理。“公示方案的落款日是1月31日,公示时间是2月1日到3月2日。但它贴在地下车库的出口,那里基本没有人去,我们看到时已经是2月底。”范先生说,由于小区仍有单位在售,开发商打算在房子售罄后才开售车位。地下车库虽然建好,但还没开放使用,因此并没有多少人会经过地下车库口。

90万/个?天河一小区车位售价比房价高

上周末,小区业主与开发商协商无果。信息时报记者 卢舒曼 摄

2000元月租依然不能接受

很多业主表示,如果太贵不买,月租总可以了吧?据了解,天河星作小区共有住宅856套,车位1024个,车位比达到1:1.2,数量比较充足。

范先生告诉记者,经过反馈意见,开发商曾对公示方案进行调整,结果依旧令人咂舌。因为在出租方案一栏,新增一项条款“(车位)月租为:2000元/月”,而公告落款落款时间与公示时间不变。

此举让大部分业主不满,认为开发商对车位随意定价侵犯了业主权益。有的业主表示,购房前销售人员曾口头告知车位约20-30万元/个,如今价格差别太大,无法接受。

90万/个?天河一小区车位售价比房价高

小区群里收到撤销公示的通知。

90万/个?天河一小区车位售价比房价高

此前售价公告张贴处。受访者供图

90万/个?天河一小区车位售价比房价高

如今公告已被撤下。信息时报记者 卢舒曼 摄

周边:车位月租定价约400元/个

那么停车位定价有什么标准?广州市价格举报热线12358回复称,根据广东省发改委和广东省住建厅在2015年联合发布的《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等停车场经营者与业主或使用人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附近没有地铁站,公交线路不多,私家车成了业主出行必备。目前,大部分有车一族都把汽车停放在小区东西区之间的市政路(现未开通),暂时并未收取费用。如果车位已满,则停放在附近停车场或路边。

近日,记者走访了小区周边地区的停车场。在该小区旁边的私立华联大学停车场,小车收费标准是每小时3元,12小时9元,月保450元。在沐陂西路的珠江嘉苑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是每小时2.5元,12小时7.5元,月保400元。

对于车位定价标准,记者尝试联系天河星作小区开发商,但对方拒绝回应。

进展:撤销公示欲重新定价

3月7日上午,天河星作业主群出现了一则公告:“经新塘街道办和服务中心的协调和沟通,暂缓公示车位的销售价格和停车场收费标准,即日起撤回公示。今后将根据市场因素和周边情况重新调研后再行确定车位租售价格公示方案。”

记者走访小区,看到原本张贴公告的地方已被撕掉。天河星作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证实公告确已撤下,未来将由开发商重新定价,但对于什么时候会公布仍待定。

部分小区业主认为,这是接受业主意见,准备降价的好兆头。

居民说

居民黄小姐:90万车位,月保2000元,够我打37年的车去上班。最初公示通知还贴在一个每天只有两个保安路过的地方,经过一轮投诉后才重新贴到小区楼下。这不是公示,而是通知。

居民王小姐:我每天早出晚归,根本不知道公布了车位售价。但我觉得价钱是否合理,要了解附近地方或同类楼盘的价格。如果周边楼盘都是高价的,那我也不会说要你定价到10万。但若真的卖到90万,我还要考虑一下。

居民沈先生:目前多数业主对月保心里价格是400-500元之间,如果以后要涨价希望公示时说明每年涨幅。车位售价90万确实太高,多数业主希望不要超过20万元。整个公示流程不公开透明,我们希望重新公示。

律师说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重桂表示,根据2014年12月17日出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相关规定,住宅停车场收费不再实行政府指导价,车位所有者可依照市场规律进行定价。广州市相关法律法规更明确了住宅停车场定价应通过双方协商决定,不得随意提价。

2018年10月1日施行的《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住宅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机动车停放的车位、车库尚未出售的,建设单位应当予以出租;车位、车库出售或者出租的,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未按照住宅停车场议价规则的规定进行协商议价的,建设单位、停车场经营者不得制定、提高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协商过程进行指导和协调。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未依法协商议价,擅自制定、提高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也要求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住宅停车场议价规则。

张重桂指出,就算停车位不属于业主,也不应当由开发商随意定价,住宅停车场价格应由双方议价,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监督。如果业主要打官司,首先要看车位是属于业主所有还是开发商所有;其次要看所签订合同的程序是否合法,合同是否已经到期;第三要看涨价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新法即将出台

近年来,“天价”停车位事件时有发生,数十万乃至上百万元停车位价格不断刷新人们的认识。近日,《广州市住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协商议价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称《议价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议价规则》指出,广州住宅停车场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并规定在售住宅和已售住宅停车收费制定依据。住宅在售时,建设单位和停车场经营者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中明确停车收费制定依据、成本情况、停车收费标准、计费方式等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主动公示、作出承诺。已售住宅的停车位收费标准,可由业主或停车场经营者提出,经营者需公示调价通告、产权文件等内容不少于3个月。双方通过共同协商,并达到过半业主同意才能执行。

《议价规则》提出,住宅停车场收费应严格按照合同或其他约定执行,未经依法协商议价,停车场经营者不得擅自制定或提高停车收费标准。协商程序进行期间,停车收费按原标准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目前,《议价规则》已结束征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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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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