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如何用好法律顾问?

引言

笔者作为多家建筑行业协会聘请的法律专家顾问,经常听到很多协会会员单位吐槽“我们不知道怎么用好法律顾问?”“一年下来,我们的法律顾问好像并没有做什么事情”“这两年我们企业纠纷少,花钱请法律顾问不值价!”,身为建筑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风控负责人的你是否面临同样的困惑呢?聘请法律顾问到底值不值得?又该如何用好法律顾问?

我想这个话题非常值得讨论。因为在依法治国、依法治企的大环境下,几乎每一家建筑企业都聘请了法律顾问,如何发挥法律顾问的最大价值?这是涉及到企业风险控制甚至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大事。笔者就这个话题做个解析。

一、用好法律顾问先得“选好”

律师这个行业本身带有极强的专业性,在目前行业细分、专业精分的市场背景和趋势下,自称什么业务都能做的“万精油”律师其实就是什么业务都不精的律师。而建筑行业自身有鲜明的行业特性,工程承揽、工程造价、施工和管理行为等都有自身的行业规律,不了解工程行业规律的律师必定无法做好法律服务。那么,具体如何找好法律顾问呢?

(一)找行业专业律师

建筑行业专业律师很多都有工程背景,甚至很多此前就是工程师、造价师或是工程管理师,他们对施工行业非常熟悉,本身就是“工程人”,这类律师有一定的行业优势,具备一定的“工程思维”,但可能欠缺“法律思维”,一名优秀的行业专业律师应该更加注重“法律思维”,而法律思维的培养并非一朝一夕,需要长期训练,同时在法律功底夯实的前提下承办大量案件,在办案中积累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升级。“狙击手是靠子弹喂出来的”,真正专业的工程律师至少应是“半个行家、一个专家”,即要懂建筑行业,至少是半个行家,要精法律专业,必须是一个专家!

当然,上面的专业标准相对抽象,有什么相对客观的衡量标准呢?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考量:

1.看行业评价

目前对专业工程律师的评价体系有两类:一是律师行业的评价体系;二是建筑行业的评价体系。

律师行业评价体系比较权威的有三个独立机构。首先是“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一家国际知名的法律评级机构,总部位于伦敦。自1969年开始面向全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发布《钱伯斯法律指南》,评选出各领域顶尖的律师事务所与律师。其次是“《亚洲法律杂志》(ALB)”,汤森路透旗下的法律刊物,号称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法律媒体之一,旨在为客户提供前沿的法律商业资讯和律师事务所专业评级。还有“The Legal 500”,一家来自英国的独立法律评级机构,每年会对全球超过150个法域的律所及律师进行排名与推荐,而其评选依据来自客户反馈、律所申报材料、法务负责人访谈等。这些评价机构大部分是外国的法律评价机构,对中国的律所和律师会定期评级,笔者认为上述机构的评价标准相对国内的某些“内定”或“拉票式”的机构评价更为客观。但能入选榜单的律所和律师寥寥无几,特别是中西部地区。

建筑行业评价体系比较权威的是每两年发布一次的美国《工程新闻记录》(ENR)和中国《建筑时报》联合推出的“中国承包商80强和工程设计企业60强”,以及“最值得推荐的中国工程法律10家专业律师事务所、60位专业律师”。该体系经过严格考评,特别关注行业客户对服务机构及服务律师的评价,是典型的“客户视角”评价体系,更为客观。

2.看专业业绩

首先,看其服务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中建筑工程类企业是否居多?客户种类及层次如何?比如央企、国企、大型民企、中小微企业还是总承包方、分包商、材料商等。企业选择服务过同类型客户比较多的律师大体上不会出错。

其次,看律师办理过的建工工程类的诉讼、仲裁案件,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律师应当具备“诉讼思维”和“底线思维”,在法律咨询、合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日常法律服务过程中,才能预测在某一事项在产生诉讼、仲裁等争议时,在法律关系界定和证据角度能否站得住脚,不至于产生争议时处于被动地位。顾问律师以为企业尽量避免“打官司”为服务目的,但需随时做好“打官司”的准备。一名有丰富诉讼、仲裁等经验的律师对风险更加敏感,更有证据意识,对企业的日常风险把控更有“底线思维”。古罗马军事著作家韦格蒂乌斯的名言“你想要和平,请准备战争”,就是这个道理。企业可以在“裁判文书网”、“北大法宝”、“无讼案例”等平台查询拟选顾问律师的诉讼业绩。

再次,看律师曾经主导办理过的非诉专项案件,比如尽职调查、工程全过程法律咨询服务、EPC项目法律风险管理、工程债权清收等。大多数有复杂专项事务处理经验的律师在统筹思维、复杂事务的协调、控制能力上更为突出。企业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拟选顾律师提供委托合同、出具的《尽调报告》及专项法律意见书等。

3.看专业研究

专业律师在专业化业务研究及案件办理过程中,为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准及专业影响力,一般会发表专业文章、举办或参加专业论坛及讲座、甚至参编专业书籍、撰写专著等。类似的专业钻研一定程度上能反应该律师的专业水平和行业专注度, 企业选顾律师时可以作为一项考量标准。

(二)找专业律师团队

建筑施工企业选顾问律师时不建议找习惯单打独斗的律师,而建议找紧密形、一体化的专业律师团队,主要原因如下:

1.进一步细化的需要

建筑企业内部一般法律服务需求点众多,每个律师的研究领域和专长均有不同,除了常规的招投标、合同签约谈判、施工环节的法律服务外,建筑企业内部的劳动人事纠纷、企业治理结构调整、建筑企业的投融资、工地现场的人身损害纠纷等都属于常法的服务范畴,专业的律师团队一般内部会进行专业细分,每个板块都有专业的律师负责处理,会大大提升企业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水平。

2.高效性、及时性的需要

根据笔者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多年的经验,客户对常年顾问最关注的点,即最大痛点,是服务的高效性和及时性。单个律师服务往往会出现客户需要时顾问律师在开庭、开会、休假、生病等无法及时回复的情况。而紧密型、一体化的律师团队就能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甚至可以提供“24小时在线”服务。

3.业务配合度的需要

专业律师团队一般内部分工很明确、律师层级分布较科学,一般律师团队在服务时能设置由“主办律师、协办律师、律师助理”组成的梯级服务小组,在相对重大复杂的法律事务的处理上能充分体现业务配合度的优势,律师团队能够进行内部研讨、开展头脑风暴,最终共形成处理思路,分工协作,高效推进。

当然,建筑企业类型、规模不一,需求有异,不同企业对法律顾问有不同的定位,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二、如何“用好”法律顾问

找到适合的顾问律师或是律师团队后,企业需要考虑的就是如何用好法律顾问,让法律顾问的价值发挥最大化,真正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为企业风险化解贡计献策。笔者以法律顾问服务十余年的经验和教训,为建筑企业的“用人”问题提供参考建议。

(一)重视法律顾问“磨合期”

新聘请的法律顾问对刚合作的建筑企业的经营管理及法律风险了解程度不高。建立法律顾问合作关系之后,马上让顾问律师修改项目合同、出具法律意见、参加项目谈判等直接“上前线”的模式可能会偏离客户的实际需求点,出现南辕北辙的相反效果。因此,根据建筑企业实际情况,需要一到两个月的磨合期。怎么安排好磨合期呢?最好的方式就是要求顾问律师启动“法律体检”。

通常,专业的法律顾问团队都有“法律体检”项目,这个项目类似于医生在出具专家诊断意见之前需要安排做抽血化验、拍CT等动作。当然,体检需要患者充分配合,才能充分掌握患者身体的实际情况。一般顾问律师会开出一个体检项目清单,比如要求提供建筑企业过往签署的业务合同以及基于业务合同发生纠纷的裁判文书等,充分了解建筑企业的业务情况及风险发生情况;比如要求建筑企业提供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劳动用工合同等,掌握建筑企业的劳动用工状态和风险点;比如要求建筑企业提供企业章程、股东会决议等,了解企业的法律治理结构状况等。提供上述资料后,顾问律师可能还需要找各个部门负责人当面了解情况。如果建筑企业担心企业信息保密问题,那么可以与顾问律师及律师签署《保密协议》,律师为客户保密也是律师执业规范及职业道德要求。

上述工作完成后,顾问律师就会对搜集的资料和了解的信息进行分析整合,并参考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司法实务经验出具较全面的书面《法律体检报告》,该份体检报告包含了企业的法律风险情况以及风险防控总体建议,是企业与顾问律师之间最好的磨合方式。

(二)要求法律顾问建立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模式

法律服务并非大众普遍认为的“高大上”的服务,很多影片描绘的顶级写字楼办公、爱马仕加身、豪车接送等律师形象并不能代表真实的律师行业群体,促进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法律服务群体其实与餐厅服务员、交通服务员无异,只是服务内容和方式不一样罢了。既然同属于服务行业,那么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就是保障服务品质的核心要素。靠“变态服务”著称的海底捞也是靠极致的标准化、规范化服务赢得了市场。那标准化和规范化如何实现?

1.日常服务沟通渠道的规范化

信息化时代,万物互联,法律服务也要跟上时代,利用信息化工具强化沟通效能。传统的短信、微信、QQ、电联、传真等方式沟通效能并不高,且在文件保存、项目区分、信息查找等多方面均存在一定缺漏,优秀的法律顾问服务需要更规范化的沟通渠道,目前可以参考的有个人微信升级版的“企业微信”、便于信息通知及存储的“钉钉”办公工具等,有些企业和法律服务机构还开发了自己的法律服务信息化系统,比如笔者提供服务的云南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合同信息化系统”、律师行业知名的iCourt机构开发的“Alpha”律师服务系统、法律咨询机构开发“海峰法务”系统等。

规范化的沟通渠道对于法律服务沟通的高效性、服务的及时性极为重要,法律服务开展之前先把沟通渠道进行合适企业需求的规划化和标准化。

2.服务结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律师给客户提供的法律服务虽然看似无形的,但服务结果最终都能以有形的服务产品来定位,比如出具合同审查修订版本、法律意见书、律师函、法律风险分析报告等。专业的律师或律师团队必然特别注重法律文书产品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对于客户来说,产品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能基本确保法律服务产品品质的稳定性和一贯性,比如出具《法律意见书》从标准化要求来说需要顾问律师对案件事实进行梳理,然后分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再后进行法律逻辑论证和相关权威案例检索,最后得出结论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如果建筑企业都要求顾问律师按照这个规范标准去分析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的话,最终形成的法律意见一般不会有过大的偏差。

所以,规范化和标准化看似是形式要求,实则通过形式来制约或完善实质,最终达到服务的“形神兼备”、“表里如一”。

(三)要求法律顾问提供主动式、前瞻性法律服务

很多建筑企业负责人会认为法律顾问只是一个简单的接受“法律咨询”的法律工作者,企业有事时咨询一下,无事时各自安好,很多法律顾问也是“顾而不问”,不会主动为客户提供具有规划性、前瞻性的法律服务,直到风险爆发时才匆忙上阵,为企业创造的服务价值有限。古言“善战者无赫赫之功,善医者无煌煌之名”,真正有价值的建筑企业的法律顾问会分析和评估行业的发展状况以及行业整体风险状况,并会有意识的将其对行业走向的掌握反馈到法律服务里面,帮助企业规避发展过程中的各类风险,这才是法律顾问最大的价值。比如,房地产形势下行、国家管控收紧的时候,专业用心的法律顾问会提示建筑企业适当收缩业务规模,并建议企业开始梳理施工合同的履约情况以及关注业主方的履约能力,在业主方明显不具备履约能力时及时停工止损并启动维权程序。

(四)要求法律顾问提供全面性、深度化法律服务

专业的建筑企业的法律顾问能充分了解和掌握建筑企业的实际法律需求,特别对建筑企业从事的工程项目有比较强的风险识别和管控能力。因此,建筑企业一定要充分把法律顾问利用到项目管理全过程中去,让法律顾问提供更全面、更有深度的法律服务。

不同的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法律顾问提供服务的内容有所不同,但从总体上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工程项目招投标法律服务

建筑企业获取项目施工机会并获得企业利润的起点和关键点在于参与项目招投标并最终获得中标机会。很多企业会将投标简单理解为一个商务行为,由公司商务部门和项目部门开展即可。殊不知招投标本身还是一个最重要的法律行为,所有招投标文件及后期签署的合同文件构成了施工行为的法律文书体系,若某个细节处理不慎会可能会直接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计价方式的明确、支付节点的确定、违约责任的认定、权利义务的分配等等,为后期引发与业主方的争议甚至司法纠纷埋下伏笔。所以法律顾问参与到项目招投标及合同谈判签约环节极为重要。

2.施工合同及履约管理法律服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都是适用住建部制定的规范文本,但如何用好规范文本、如何在规范文本上做好文章直接决定了后期施工行为能否顺利开展,施工风险可否规避,甚至施工利润如何争取等重要问题。可以说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企业施工行为的“宪法”。

如何制定一部完美的施工“宪法”?这需要在住建部范本的“专用条款”部分做足文章,笔者看到很多施工合同对专用条款部门的空格一律“空白”或者直接“划线”、“打叉”,这就是没有用好专用条款的具体表现。但专用条款是需要严谨的“字斟句酌”的,如何将商务条款用法律语言完美表述和雕刻,那简直是一门用词的艺术,法律顾问的价值在此最能充分凸显。就施工合同来说,法律顾问应对质量、价款、工期、违约这些实质性条款严格把关,明确各方权责,避免语义分歧,或者为维护施工企业合法利益而“暗藏杀机”。

在施工过程中,法律顾问应当充分掌握施工动态,对施工合同的履行需要进行“动态管理”,比如对设计变更、迟延付款、返工、暂停施工、图纸提交不及时、材料供应不及时、材料涨跌、索赔事项等情形进行跟踪管理。上述情况出现的时候,法律顾问应当提示项目部树立证据意识,完善资料管理,及时制作签证并完成各方签字,固定书面证据。

此外,工程价款支付管理对于施工企业极为关键,工程预付款支付、进度款报批、变更签证、工程竣工结算报送等关键环节都需要法律顾问进行把关。

再次,目前建筑市场形式下,“低价中标,索赔谋利”已成为很多管理规范的建筑企业的一条重要经营原则。专业的法律顾问应协助企业树立索赔观念,建立索赔机制,及时抓住索赔机会。而工程索赔是一项比施工更加复杂的技术活,索赔对程序和证据的要求极为严苛。法律顾问应当及时提醒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注意索赔资料的搜集和存档,任何一份经济、技术签证都要及时、准确,所有的工程量报告要及时送达并要求对方签收;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要有签证;洽商、会谈及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要有书面记录并有各方签字;单方的函件(如拨付工程款通知、顺延工期报告等)要由对方签收并保存,对方拒不签收的需要进行公证送达等。此外,索赔程序应严格按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专用条款或通用条款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报告,发包人反馈后及时回复和主张等。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服务

质量责任是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中的核心责任。法律顾问需要特别提醒施工项目部按图施工,并注意遵守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标准。同时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并请监理工程师签认。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当通知发包人、监理。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发包人或者工程监理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每达到一个施工节点需要完善分部、分项验收手续,并形成各方签章的验收书面记录。施工完成后,需及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邀请参建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如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投入使用的,需要形成发包人签字确认的“工程移交单”并提示质量风险由发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签字的,需要固定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客观事实证据,避免后期与发包人产生质量争议的时候,质量责任被归咎于施工方。

4.分包合同管理法律服务

工程项目一般都会涉及下游分包,法律顾问在审查分包合同过程中,应当重点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资信状况;审查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及出借资质等情形;审查分包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工期、质量是否有保证;审查是否合法、灵活运用“背靠背”条款;审查分包单位的原因导致总包方承担责任的处理方式等。

5.材料、设备采购和租赁合同管理法律事务

首先,就材料、设备的采购合同,法律顾问应着重审查材料、设备供应商是否具有生产、销售相应产品的主体资格,其产品是否符合专用条款约定的条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强制性标准,供货是否有保障,能否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产品的隐蔽缺陷能否提供担保等。

其次,就设备租赁合同,要重点审查租赁标的物的运输、交付、验收条款;审查大型、特种租赁设备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以规避因不当操作带来的各项风险;审查租赁物交付不及时导致停窝工损失的承担条款;审查因长期停工导致租赁物闲置情况下的损失承担条款;审查是否约定闲置后租赁费计算超过租赁物本身价值情况下租赁物的处置权问题的条款以避免施工企业损失扩大的风险问题等。

6.工程项目劳资管理法律事务

建筑行业为劳动力密集行业,在当前国家重点保护劳动者劳资权益的大背景下,劳资纠纷的风险规避对于建筑企业至关重要。合法、规范用工短期来看成本会增加,长远来看可以避免风险从而会减少成本。

建筑企业可要求法律顾问组织开展建筑行业重点法规、新颁布法规、企业常用法规、最新政策解读,强化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开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强化项目的规范用工意识。

同时可要求法律顾问提供劳资用工方案,对于不同类型的用工人员适用不同的用工方案;指导劳资部工作人员提高可能引发用工风险的收集证据技巧,指导运用规章制度进行科学管理;协助项目部防范因劳资管理引起的劳动争议;协助建筑企业及工程项目部部处理和协调工伤、雇员受损等劳动、劳务纠纷等。

7.协助建立项目合同、档案、印章管理法律事务

建筑企业可要求法律顾问协助建筑企业及工程项目部建立合同档案及分类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合同印章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合同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等。

“客户就是上帝”是服务行业永恒的商业法则。本文以建筑企业的“上帝视角”来审视法律顾问作用和价值,也算是笔者从业十余年来为建筑行业提供法律服务形成的些许拙见,一家之言,姑妄听之!

作者简介

建筑企业如何用好法律顾问?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12-14 13:57
下一篇 2023-12-1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