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假残疾证的后果

根据2018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第十九条  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期满可到批准残联免费换领,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发证残联在新换领残疾人证的备注栏中注明换发信息,将回收的旧证统一销毁。由此可以看出,目前没有政策规定换证时必须进行残疾等级鉴定。如果换证时不进行残疾鉴定,那么,假残疾人证怎么清理?继续让假残疾人逍遥法外,冒领本来属于真残疾人的补贴吗?其实,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新增了一个残疾人证动态核查制度。第二十六条  建立残疾人证动态核查机制。批准残联定期对残疾人证进行审验核查,并受理实名举报。残疾状况发生明显变化、与残疾人证内容不符的,批准残联可要求持证人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持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重新评定超过半年以上的,批准残联可对其残疾人证实施强制注销。但问题又来了,残疾人证多久核查一次,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基层残联不作为,不去主动核查残疾人证,这条规定就形同虚设。假残疾人是时候清理了国家政策越来越好,补贴制度也越来越健全,但就是因为假残疾人的弄虚作假,假残疾人证的出现,让我们这些真残疾人的权益受到伤害。假残疾人证,已经到了不得不治理的程度了。有时真的难以理解,怎么一个好端端的健全人,谁会吃饱撑的,去当一个被残疾束缚的残疾人呢?可是我正常的思维还是错了,错在现实社会中还真真实实有这类稀奇的事情。这些健全的人以残为荣,理直气壮地告诉你:我就是残疾人!回答的同时,他还取出残疾证让你印证,这时,你这个不容置疑的残疾人,面对一个以假乱真的残疾人,你的心中是何感想?假残疾人证一日不除,真残疾人的权益就永远得不到真正维护!希望国家重视残疾人的呼吁,彻底排除假残疾人证,区分假残疾人和真残疾人,让我们残疾人真正受益。

近年来,一些个人或私营企业主为了自己的利益,伪造残疾人证件,虚报残疾人比例(优惠边界根据福利企业纳税申报政策中残疾人的比例确定),骗取国家税收利益,这是非法的。

办理假残疾证的后果

伪造残疾人证是违法的

残疾人证是鉴定残疾人及其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它给予残疾人合法权益国家和地方一系列的救助、救助等优惠政策。假残疾人证的流通,不仅损害了我市残疾人的形象,也侵害了真正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伪造、买卖、使用假残疾人证是违法的。希望广大市民不要贪图微利。同时,还呼吁社会各界共同谴责、监督、举报和抵制制售、使用假残疾人证的行为。

根据中国刑法,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坏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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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谭玲玲)8月4日,娄星公安分局长青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买卖、使用伪造证件案件,违法嫌疑人邹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经查,邹某于2016年11月购买了一台斯柯达小车,并私自安装了计价器和“空车”标志非法改装成营运车辆在娄底城区进行非法营运。为能在被运管处查获时减轻处罚,邹某又“未雨绸缪”,于2016年12月在电信公司外马路边找人做了一本假残疾证。2017年3月31日在娄底城区老汽车站附近被娄底市客运管处执法人员查获,邹某使用该假残疾证博取执法人员的同情,被给予了从轻处罚。但随后,执法人员到市残联查实后发现该证件为虚假证件。8月4日8时许,运管执法人员在娄底市高铁南站发现邹某仍在从事非法运营,立即将其查获,并从其车内搜出假残疾证。运管执法人员对其进行相关运管处罚后,将其移送至长青派出所处理。经民警询问,邹某对其买卖、使用伪造证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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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我是哪一年开始聋的好呢?97年?”昨日,一名想办假残疾证的男子在街头思索着填自己耳朵何时聋的。该男子办假证目的很简单,图的就是进出景点不要钱。其办证时,恰巧记者在旁边,目睹整个过程,觉得极具“喜感”。

“就办成二级残废哈,不要给我把级别搞高哦,免得人家不相信,还有要把印章弄像一点,不要花里古哨。”昨日下午4时,在贵阳莲花坡一超市门口的坐椅旁,一名年约50岁的男子正连比带划向一名承办假证的中年妇女说着自己办残疾证的要求。见记者很有兴趣,他向记者解释说自己国庆节要去成都玩,为了在景点不买票,他决定办一张假的残疾证,“成都的公园景点你晓得,动不动就是百把两百元门票费。”说到此,他重重地“哼”了一声,“我疯哦,掏那些钱,不如搞张残疾证,去哪点都不要钱,而且又不会有人问。经过反复思考,男子决定将自己的耳聋时间定为1999年,以100元价格成交。

近年来,随着各种惠残政策的不断推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残疾人享受的优惠政策越来越多,残疾证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对办残疾证动起了歪脑筋。

据了解,在我国特别是偏远农村地区假残疾证乱象频发。有些无残疾的人通过关系办理假残疾人证,享受国家给残疾人的待遇;也有的残疾人通过关系提高残疾等级,提高低保待遇;还有的为做生意,享受国家给残疾人的免税政策,通过关系办假残疾人证等,这一些列现象已经扰乱了扶持助残事业的正常发展。

实际上,利用残疾人钻国家政策的空子获得不法利益,这种事情也不单单只限于偏远的农村,最简单的就是某些城市大街上的“爱心”车辆,拥有一张残疾证,就能够堂而皇之的免交一切费用,甚至能把黑车“漂白”,能让非法的“合法化”。

真正有需要办理残疾证的残疾的人,却因找不到关系,拿不到相应等级的残疾人证,享受的残疾待遇较低。由于各种原因,有相当多的残疾人没有办理残疾证。残疾人不办理残疾证,不仅使残疾人无法享受到国家出台的的各种“扶残助残”优惠政策,也使得政策效果大大减弱,制约了优惠政策所带来的良好的社会效应,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在普通人的认知里,一张残疾证不过是代表一个人的身体健康程度,表明一个身份用途的,但在投机取巧者的眼里俨然成了一种产能强、成本低、利润又特别可观的“生产力”。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就是冒充残疾人、办理假残疾证的处罚太轻,导致投机取巧者不惧后果,肆意妄为

办理假残疾证的后果

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想办个《残疾人证》的,《暂行办法》指出,在残疾评定过程中,评定医师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病历资料的,不得为其进行残疾评定,并登记在案,及时通知区县残联,一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办证申请。此外,残疾评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经查实后,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优惠待遇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但绝不容许投机取巧者破坏残疾人公益事业的发展。这就需要大家共同抵制和监督以办理“假残疾证”或“冒领残疾证”骗取国家给予残疾人群体的优惠待遇的行为。让残疾证真真正正的代表广大残疾人群体,为扶残助残事业肃清障碍。

朋友们,关于办理“假残疾证”或“冒领残疾证”骗取国家给予残疾人群体的优惠待遇的行为,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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