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证”牟利乱象可以休矣

新华网 张道营

近日,据新华社报道,针对一些拥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药师等资格的人将职业资格证“出租”出去牟利的现象,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有关部门逐步加大清理打击“挂证”行为的力度,“挂证”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还没有被根治。

“挂证”现象是老生常谈的问题,百姓对这一名词也不陌生,尤其是建筑类、法律类等对准入资格要求比较高的行业。拥有相当数量的持证人员不仅是公司实力的体现,更是相关法律法规对某些市场主体设立的硬性要求。

实际上,不仅某些有资格证的人员将证挂出去牟利,还有些单位把“挂证”当成了经营主业,将非法的“挂证”行为公司化运营。例如,我国对执业律师设置了一年的见习期,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在律师事务所见习一年,并通过相关培训及考试才能拿到律师证。某些律所就看到了其中蕴藏的“商机”,因为有些通过司法考试却没有在律所工作的人,宁可花钱在律所“挂证”;有的工程项目招投标要求建筑单位的注册建筑师数量,一些小公司为了取得投标资格,就想到了“挂证”或者相互“借证”,“挂证”的人一年可以赚到五六万,“挂证”的企业也节省了成本。

种种“人证分离”的错位,不仅是对相关行业管理秩序的挑战,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更给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甚至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埋下了隐患。例如,若是一家缺少注册建筑师的建筑公司通过“挂证”最终投标成功,它建造的高楼大厦能否有质量保证?如果连建筑师的数量都去造假,哪来勇气与信心对一座大楼的生命负责?

当然,“挂证”牟利有双向需求,治理起来难度不小。人社部直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负有“挂证”监管的主体责任,并要求集中查处一批、曝光一批,“挂证”严重的要对当事人、当事企业、违规中介、主管部门追责,让“挂证”行为付出代价,形成震慑。

宁夏食药监局近日就表示,将严厉打击执业药师虚挂、兼职违规行为。5月1日以后凡查实药品经营企业存在执业药师虚挂行为,将收回违规企业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虚挂兼职的执业药师一年内不再受理其注册申请。

主管部门坚决对“挂证”乱象说不,不仅是动真碰硬,更是勇涉改革深水区,打破利益格局之举。“挂证”牟利乱象实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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