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师被男原告锤击致颅骨骨折,又有新内情曝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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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女律师娄某因在法庭上为被告辩护,而在街头被原告曹某追赶,并遭遇铁榔头猛击头部,造成颅骨多处骨折,险些丧命。

这一信息,在网上被曝出后,立刻引来375.6万人的围观。

女律师被男原告锤击致颅骨骨折,又有新内情曝出

而最新的信息是——

据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受伤律师娄某代理的案件为疑与烂尾楼相关的房产纠纷案件,娄律师代理开发商,而持榔头袭击男子则是业主。

桐乡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双方在庭审中情绪表现平稳,未察觉出曹某某有任何异样。

注意,未察觉出曹某有任何异样这句话。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在庭审时,这位曹某的情绪是稳定的,并没有表现出任何要行凶报复的迹象。

也正是因为如此,为被告辩护的女律师娄某走出法庭时,并没有意识到对方已经暗暗在谋划要夺其性命。

由此看来,这位曹某城府极深,属于那种喜怒不言于色的人物。

作为原告,他显然是希望他的被告能在法庭上给他一个他能接受的说法。

而他得到的说法,又显然与他所期待的大相径庭。

而他在庭审时之所以会表现得很平静,在当时,我想他无疑是早就有心理上的准备,知道这位女律师是对方花钱雇来的,会完全站在被告方的立场上,而不会对自己的遭遇表示同情,而为自己说话。

因而,他平静地听完了这位女律师为被告的辩护。

又正是因为他平静地听完了这位女律师为被告的辩护,而意识到了自己将面临的结局。

对此,一个网名叫匀枫财经论道的先生分析说——

36岁的曹某,据说是某楼盘的购房人。

该楼盘早已经烂尾。

后来,开发商又启动了保交楼模式。

什么叫保交楼?

保交楼,就是烂尾楼又重新开始实质性的复工,并按规定的日期建成后,将其可住之房交到已付购置款的人手中。

而这位曹某在看到对方交付的实体之后,认为对方没有达到应达到的交付条件。

纠纷,就是因此而产生了。

而娄律师作为被告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代理人,能给出的方案不外乎就是以下两个。

第一种,如果曹某需要将合同解除,按照法律规定,项目公司要退还曹某已缴纳的各项费用。这包括前期购房款,装修费用,滞纳金,以及按照房产公司应该给的赔偿金等。

但是实际情况是,项目公司后续很有可能会申请破产,那么,即使法庭判决曹某胜诉,也无法拿回这些钱款。

第二种,曹某如果接受了保交楼的结果,那么,就必须继续还房贷。但是有可能这个保交楼完成的并不彻底,对于曹某来说,仍然无法居住或者达不到当初预期的入住要求。

我们想一想,这对于购房者来说,这两种结果,你能接受吗?

第1种结果,有可能意味着颗粒无收,前期投入全部打水漂。

第2种结果,有可能自己还要投入巨额资金,进行入住前的各项装修,同时还要承担前期断供之后对自己金融信誉造成的负面影响。

因而,曹某无法再能找到自己心理上的平衡点。

女律师被男原告锤击致颅骨骨折,又有新内情曝出

加上这位女律师为被告的强势出场,尽管法院没有当庭对此案作出宣判,但已使得这位曹某愈发感到前景黯然。

因而,庭审之后,他们相继走出法院大门,曹某是越想,越觉得恶气攻心。

于是,在法庭上他没有表达出来的话,骤然升腾为一股怒火而不可遏制。

他是突然间加快脚步,追赶而来,在几榔头砸下之后,又一把薅住了女律师的衣领,使得这位女士律师想挣脱他想逃命,都无法再能实现。

有媒体报道,他手持的这把铁榔头,也是一时念起之后,在临街的一家五金店临时购买到的。

买到这把铁榔头之后,他便在那家店铺门前,将其暗提于手中,等待着这位女律师的到来。

这位女律师乃从业于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此案发生于11月2日16时44分许,案发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

而当地市人民法院位于振兴东路市政广场西侧。

女律师被男原告锤击致颅骨骨折,又有新内情曝出

而这位曹先生追上女律师的位置,当属于当地繁华地段。

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当地的车辆穿行如梭,行人甚众。

而曹先生显然是早于女律师走出法庭,而滞步于的一个临街的店铺的门前。

当这位女律师从他的身边走过的时候,他并没有马上亮出那把铁榔头,而是迟愣了一下。

这一刻,这位女律师也显然是发现了他的存在,而加快了脚步,而从他的面前匆然而过。

这个时候,他们之间的距离已经拉远有二三十米。

显然,在这过程中,这位曹某还对自己是否下手存有疑虑。

他是突然间迈开的脚步。

追出几步之后,他又来了个加速度。

而他之所以会又来了个加速度,是因为这个时候的女律师意识到了自己面临的危险,先行加快了脚步,要逃脱他的追赶。

但女律师的速度赶不上他的速度,结果,女律师被他赶上,然后,他便是连续出手,用那把铁榔头在女律师头上狂击了至少8下。

那每一下,女律师都没能躲闪开。

可谓是锤锤命中。

女律师捂着头倒地之后,他依然没有住手,他手中的那把铁榔头依然在扬起又挥下。

在这个时候,他显然是主意已定,不夺得对方的性命,他不会住手了。

他这个时候,也显然已经决定自己不想活了,自己就想以泄完心头一愤,作为此案的终了。

对此,有律师评论说——

这真的太令人痛心疾首了。

无论是浙江的罗律师,湖北的薛律师,还是抚顺的董律师,广西的钟律师,他们身负使命,为了公正而努力,却遭受极度的暴行。

这个榔头砸向的不仅仅是浙江的娄律师,砸向的更是法律的尊严!

电影教父里面有一句著名的台词:一个提着公文包的律师所抢到的钱,比1千个拿着冲锋枪的匪徒所抢到的钱还要多。

这展示了律师在法庭上的影响力和他们为客户所能争取的最大的利益。

但是,这种影响力并不是来自于暴力或者威胁或者不道德,而是来自于他们的专业法律知识和律师职业道德。

律师或许能够在法庭上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合法利益,但这绝非意味着他们可以成为被暴力对待的对象。

他们是为了公正而存在,是为了法治而战。

美国也有一句话,我想杀掉所有律师,但在那之前,我要找我的律师咨询一下意见,讽刺中,透露出对律师不可或缺的重要性。

无论如何,一个成熟的社会应该给予律师应有的尊重。

他们是我们追求公正的盟友,是法治之下的守护者。

对任何一个为正义而努力的律师施加暴力,就是对社会公正的践踏,对法治的亵渎。

女律师被男原告锤击致颅骨骨折,又有新内情曝出

而这位七葩说先生所提到的浙江的罗律师,湖北的薛律师,抚顺的董律师,广西的钟律师,都是在执业期间,遭受了暴力的攻击或致伤或致死。

有网友对此事做的概述是——

女律师被男原告锤击致颅骨骨折,又有新内情曝出

说这话的,网名叫遇见你的注定。

他在这篇短文中用了8个“了”字。

掏了钱买了房子的这位曹某还真的恐怕是没了下半辈子。

而颅骨被铁榔头打成多处骨折的女律师也真的恐怕是下半辈子废了。

正可谓——了了了之,可叹可悲!

女律师被男原告锤击致颅骨骨折,又有新内情曝出

好了,今天的话题,就说到这里。

感谢您的收看。梦野艳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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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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