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欠款未还,上诉追回100万

都说欠钱的都是大爷,那是从前,如今,法律制度越加健全,欠钱不还有很多种方式让对方还款,下面案例便是一方欠款多达百万,一直拖欠未还,导致当事人将对方一致诉状告上法庭。

案情梗概:

原告:马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律师,系北京中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州xxxx保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隋某,系辽宁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巨额欠款未还,上诉追回100万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其女儿原系上海某某管理有限公司员工,系被告公司业务经销商。2018年底,原告女儿告知原告,公司要求员工动员家人向广x公司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如果父亲不借款,女儿的工作将不保,且承诺资金可随时要求偿还,原告无条件相信自己的女儿,便听自己女儿的话将款项于2019年1月28日如数转至被告公司,现距离原告转款已隔11个月之久,仍然未见回款,原告多次催促被告未果,无奈之下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本金人民币100万元整;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1月28日为43,500元,以人民币1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28日起,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被告辩称:

本案利息不应支持,原、被告间的借款合同为口头约定,并未对借款利息还款期限等进行约定,原告诉状称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也并未有相应的证据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对于还款期限原、被告未有约定,原告也无法说明还款期限,原告也无法证明已催告被告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另,根据《合同法》第206条,原告对利息的诉讼请求并没有依据,不应支持。对于本金,被告认可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00万元,同意偿还

巨额欠款未还,上诉追回100万

庭审期间双方达成协议,自愿调解结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广州xxxx保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前返还原告马某借款本金1,000,000元;

二、原告马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调解书确认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087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5000元,合计12087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广州xxxx保理有限公司承担,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并支付给原告马某。

本案从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遵循当事人意愿,采取调解结案的结案方式,是本案的最好结果,能够让当事人及时拿回欠款。

此时大家可能会有这样的顾虑“如果被告方再拒不还款,可能会面临哪些结果呢?”

1.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

2.强制执行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巨额欠款未还,上诉追回100万

一旦对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个人日常生活将会受到巨大影响,前几篇文章中,小编也发过关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影响,大家可以点击查看下。所以大家身边一旦有欠钱不还的事情发生,大可及时采用法律身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追回自己的损失!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12-12 13:03
下一篇 2023-12-12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