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并不只是奉献,也有收获

律师执业: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并不只是奉献,也有收获

律师是一个高收入行业。人们对于律师这个职业是又爱又恨。爱的是,在自己最危难的时刻,坚定地站在自己旁边的就是聘请的律师,他会你战斗到最后一刻。最恨的也是律师,他们收费高,没有自己的立场,钱是律师站在哪边的重要依据。就算你有千般道理,你没有钱,律师也不会与你为伍。要是你没有道理,可是你愿意出钱,就会大批的律师为你服务。律师这个行业的正义、公道,是从钱出发的。

我们经常会看到,很多律师在网上抱怨被客户白嫖,就是获取了服务未支付费用。虽然用词不当,不过律师也是要养家的。所以有些怨言也是可以理解的。律师要生活,要赚钱。可是支付律师费的人不一定就是有道理的人,为了钱,为了生存,律师就会站在付钱却没有道理的一方。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律师的立场跟着钱走,那些没有钱的人怎么办。一般情况下,没有钱的人都是一些弱者,本身就属于弱势人群,再加上对方有律师专业的帮助,那么法律欺凌是很难避免的了。有没有,不把钱看得那么重的律师呢?

律师执业: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并不只是奉献,也有收获

还真有。今天介绍一位张律师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张律师从小就愿意看一些律政的片子。大学毕业后,张律师积极备考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经过实习后,被批准执业。在执业之前,张律师对于律师行业也是有些了解,这个行业收入高,可是接触人群也比较复杂。作为进入律师行业的新人,张律师还是比较谨慎的。随着业务工作的开展,张律师与当事人的接触越来越多,法律纠纷这个社会事物正在向张律师展开它特有的性质。

张律师发现,虽然律师可以通过法律服务为当事人争取一定的合法权益。不过纠纷的解决并不意味着事情的全部解决。通常情况下,法律介入以后,当事人的矛盾会更加激烈,尤其是婚姻家庭类的案件中,本来关系和睦的亲人之间,往往因为一场官司而再不往来。

那么律师能不能通过法律服务帮助人们真正解决心中的纠结,完美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呢。张律师尝试着按照这个理念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张律师还是很敬业的,对于来咨询的人他一般都是比较耐心。而且对于一些婚姻家庭类案件,他一般情况下都是注重当事人间关系的重构的可能。在法庭上也是主动提出一些可以让双方当事人和好的解决方案。这是张律师与其他律师在办理婚姻家庭案件时最不一样的地方,这个特点也让法庭的法官非常高兴。婚姻家庭案件能够调解结案,一直以来也是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家庭案件的重要工作导向。

律师执业: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并不只是奉献,也有收获

随着时间的推移,张律师承办案件中婚姻家庭类案件所占比重越来越多。有些同行劝张律师,这类案件不赚钱,而且多是家庭内部的事情,当事人往往感情用事,缺乏证据。这种案件办理十个,不如一个经济类案件办理一个。而且往往费时费力,案情反复,律师的投入与收入不成正比。

张律师却不这么认为。虽然律师需要有专业特长,可是中国大部分律师还是不区分承办案件范围的。再者婚姻家庭案件也是一个业务范围,多年承办,我也产生了不少心得,所以虽然艰难,但还是有继续开展业务的必要的。

逐渐张律师办理的婚姻家庭案件越来越具备代表性,同样类型的家庭纠纷,往往都会在法律适用上寻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张律师在婚姻家庭案件领域逐渐闯出了自己的名头。而也正是由于张律师在婚姻家庭领域的特长,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特意与其建立了合作关系。一些赡养纠纷、抚养费纠纷,都指派张律师办理。张律师在办理时,也尽心尽力,从调解入手,争取当事人的和解。在不能避免走上法庭的情况下,也会积极制定解决方案,帮助法官调解结案。

律师执业: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并不只是奉献,也有收获

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少,费力不讨好 ,有些同行劝张律师少办一些。张律师说,法律援助是律师的社会义务。并且,法律援助案件的着眼点在于保护援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在不收取费用的情况下,基于保护援助对象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律师有着更大的发挥空间。反倒是一些委托案件,让律师承办时有些里外为难。张律师说到这里举了一个例子,一个案件是赡养纠纷。其实委托人的一位子女拒绝承担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固然不对,但委托人被另一名儿女要求不得不违背本意主张巨额赡养费用,也明显不当。可是当一人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律师也需要尊重委托人的意思。这类案件就让律师办案过程中非常难堪,因为诉讼请求明显脱离法定标准。如果是法律援助案件,我就可以拒绝不合理的诉讼请求,法律援助只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明显不具备法律依据的主张,办案律师不但可以拒绝,还可以对其进行说服教育。所以法律援助的办案角度,更有利婚姻家庭案件的办理。

也正是由于张律师多年在婚姻家庭案件领域的努力,他的知名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中心也请他多次就婚姻家庭案件的办理,对辖区内的律师进行培训。他本人也被推荐为当地的政协委员,参与相关政策的审议决策。对此,张律师感慨,无论是什么领域,都需要进行努力。婚姻家庭领域,是法律的重要领域,也是律师应当发力研究的领域。绝不可因为经济原因,而轻易放弃。

律师也是法律工作者,绝不放弃对法律公平正义等基本价值的追求。有时,我们必须身处委托人一方,为当事人着想,也会有些身不由己。不过,这不是律师放弃对正义基本价值追求的理由。在个案的中立场偏离,可以通过整体执业经历来调整。尤其是在对弱者伸出援助之手的法律援助工作上,律师更应勇于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职责,为社会正义的实现,贡献属于律师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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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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