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给13位朋友发律师函:该还钱了

“我把你当朋友,你却把我当傻子。”昨日上午,贵阳的李先生反映说,最近两年多的时间,他总计给13个朋友借出去了8万余元,当初一个个说一个月就还的,至今一个都不肯还,有的还把他拉黑了,令他十分寒心,准备直接起诉,让昔日的朋友成“老赖”算了。 李先生说,这两年期间,这13个朋友,少的借了他2800元,多的有9600元,借钱时,有的称是要还花呗,有的说是还信用卡,都说还了就再借出来给他,最多一个月就还,结果最长的都拖了两年多,短的也有3个月,至今一个都没还。

据了解,李先生在贵阳搞养殖,正处于创业期间,急需用钱,且要还车贷等,如今连生病都没钱看,无奈之下,便向朋友们催讨这笔钱。

结果,这些朋友,要么不接电话,要么不回消息,要么是这个月推下个月,有的被催得不耐烦了,还在电话里骂他。

“斗米恩、升米仇,我太难了!”李先生说,这种事,说简单一点,就是不讲信用,说不好听一点,就是没把我当朋友,把我给他们的信任拿去擦鞋了。

十分生气的李先生说,这些朋友,每个人他都知道住在哪里,也有证据证明借了他的钱。

“没办法,既然都不把我当朋友,我只能挨着挨着给他们发律师函,让他们成‘老赖’、进黑名单算了。”李先生无奈地说。

据了解,遭遇这种尴尬的不只李先生一个,一些市民也有着类似的遭遇。

“不借嘛,朋友没了,借的话,钱跟朋友都没了。”

“其实,最好不要轻易找朋友借钱,也不要轻易的借钱给朋友,除非你有做好借钱不还、不催账的打算”

“朋友之间的信用记录,只需一次,便足以毁掉一个多年经营的感情,要慎重”……

针对李先生的遭遇,一些市民表示,其实,李先生借给每个朋友的钱并不算多,到来不去的,但加起来有8万余元,确实不少,不打官司,还真难说能不能要得回来,真的很令人纠结。

针对李先生的遭遇,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律师蔡煜认为,金额有多少,但权利无大小,在协商无果、借款人拒不归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当事人应在诉讼时效内尽快起诉。待审理完结拿到胜诉判决后,欠款人如果仍拒绝履行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被限制高消费后,被执行人将不得选择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旅游、度假;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还会被冻结银行账户、控制名下财产等。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杨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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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贵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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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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