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死后50年才拿回版权“IP为王”时代下阅文合同争议始末

作者死后50年才拿回版权“IP为王”时代下阅文合同争议始末

阅文全版权运营案例。

按照授权协议要求,他需要将协议作品的所有著作财产权独家授予阅文。期间阅文可根据他的授权,创作开发出翻译作品、有声书、影视、动漫画、游戏、同人作品及其周边衍生品。这些产品的所有权均归阅文所有,且无需再征得作者的许可。授权时限自签约之日起至协议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满之日止,即作者生前加死后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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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文合同的部分条款。

吴武拿到的正是近期让阅文陷入风波的合同。其争议的焦点在于,平台被指最大程度扩大自身权利,致使作者无法忍受,最终矛盾爆发。合同中类似“聘请”的字眼也引起了作者们的反感。

按照合同规定,作者虽受阅文“聘请”,但双方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或者雇佣关系。此外如果作者所提交的稿件不符合写作大纲约定、市场需求等,阅文有权要求作者补充、修改,甚至选择终止协议,后期还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续写。

“我一直觉得自己再不济也是个网文作者,但现在我们变成外聘‘枪手’?一旦签约我的版权就丧失了,你觉得这份合同我能签吗?”吴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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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自阅文集团官网。

按照阅文5月3日发布的说明,大家讨论的这份合同是在2019年9月推出的,而非今年的4月28日。那么这纸网传的合同,为何会在此时引起网文圈的“地震”?

纷争始于阅文集团管理层“大换血”。4月27日,阅文集团宣布吴文辉等创始管理层集体“荣退”,腾讯集团副总裁、腾讯影业首席执行官程武接任首席执行官,另一名腾讯高管侯晓楠出任阅文集团总裁。

腾讯全面接管阅文集团,被外界解读为意在整合上游的原创版权资源,推动阅文进一步接入腾讯新文创生态。在这条泛娱乐全产业链上,阅文提供热门IP,两年前正式收购的新丽传媒等负责将内容向下游延展,同时借助腾讯游戏、动漫画、音视频及周边衍生产品开发等资源持续放大IP价值,在内部实现全版权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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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余年》剧照。

去年一部爆款国产剧《庆余年》让人们见识到IP的影响力。这部小说自2007年在起点中文网连载,去年改编成电视剧后,在腾讯视频的播放量高达78亿次。播出期间,腾讯视频推出VIP超前付费点播,一度引起热议。

IP的价值再次受到资本关注,这让一些心怀梦想的创作者备受鼓励。虽然不敢想象自己的作品被拍成电视剧,但吴武期待有这么一天。而当他开始认真审视阅文提供的合同时却发现,留住版权对作者来说竟是一项奢侈的权利,而且阅文开发IP也可能与他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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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文合同第6.9条款

南都记者从网文作家手中获取的完整合同文件显示,第6.9条规定阅文可与第三方合作将协议作品改编为影视剧、动漫、游戏等,作者可分得50%的净收益。除了转授权第三方的费用外,阅文自主运营版权,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我们中低端的作者,你拿我们的版权做什么?”吴武很不理解,后来他想通了——“大概是看哪个IP有前景,先把鱼苗笼络了,等到哪天长成大鱼。”

2 版权授权期直至作者死后50

因不满阅文的“霸道”条款,创作者们开始在网上热议,并由最初的“龙的天空”论坛扩散至微博、知乎等平台。随后,梦入神机、天蚕土豆、我吃西红柿等多位知名网络文学作家接连发声,湖南、四川、贵州等地方网络作协也纷纷表态。5月5日,作家们集体发起“五五断更节”,将这一合同风波推向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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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作者发起五五断更节。图自网络。

南都记者观察,这场网文圈的“地震”并非偶然,它更像是一次积蓄已久的爆发。阅文签约作家莫巧是一名法律行业的工作者,他曾留意起点中文网近些年的合同变化——“整体条款变得越来越苛刻”。其中,吴武所在意的著作权早已不属于作者。

据南都记者了解,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前者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这些权利不可转让。后者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等十几项权利。此番阅文通过合同要求作者授予的正是著作财产权的部分。

莫巧回忆,一开始作者享有作品版权,后来起点中文网改过几次合同,版权授权期限慢慢从5年变成10年、20年,最后演变至作者有生之年到死后50年。

这个数字正是著作权法能够给予任何人作品版权保护的最长期限。根据法律规定,一旦超过著作权保护期限,作品即进入公有领域,各方无需付费均可自由使用。

丛立先告诉南都记者,整个著作权存续期间的所有财产权都被一个平台垄断,不一定符合公平原则。平台索要权利越多,所支付的合同对价也应匹配。

“这相当于把作品著作权的‘全生命周期’都独家许可给公司了。”北京嘉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罗向京对南都记者表示,且不说双方签署协议是否自愿,一部作品的价值在市场上是不断变化的,拿到权利的一方只是在早期给予相应的对价,不考虑作品后期可能升值,过长时间的独家许可对作者来说明显不公平。

“更何况文学作品不同于其它商品,它是作者的智力成果,带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在超过50年的保护期内,将作品的几乎全部权利都给到另外一方,这也不符合著作权法鼓励创作、激励创作者的本意。”罗向京说。

然而这样“霸道十足”的条款,已然成为大型网文平台的通行规则。莫巧还记得,起点中文网最开始加入这一条款时,曾有作者愤而出走其他平台。但后来,其他网文平台也把合同改得跟起点一样,一签就是50年。

网络作家“死翼耐萨里奥”曾比对自己9年来签订的各种协议感慨道,“现在稍微靠谱的网站都是这样,一家一家慢慢蚕食作者的利益,再找其他的平台已经基本没得选择了。”

5月6日,在阅文集团召开的作家恳谈会上,阅文称考虑到作家群体广大,未来会考虑提供多版本的合同选择,对授权权限分级,把著作财产权的授权选择交给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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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文回应。

事实上,目前阅文集团已有针对普通作者、大神级作者和白金作者的分级合同。未来面向普通作者的合同又该如何进一步区分?这是莫巧较为关心的话题——如果平台称作者需放弃所有版权,才能获得更好的推荐资源,那怎么选?

结果可想而知,“你可以不签约,但平台不会推送,那么你写的文章只能石沉大海。”一名网文作家对南都记者说。

3 收益分配层层加码,作者称被逼到墙角

在既有付费模式的基础上,阅文期待通过业务模式升级打开更多元的价值空间。阅文称有权对协议作品不定时展开包括限时免费、章节/全本打折销售、发放赠币等形式的促销活动。

合同第5.4条进一步明确,“平台不排除以类似‘点击浏览广告、浏览指定页面、完成互动任务等形式以代替付费购买作品章节’等方式,向终端读者提供协议作品的订阅服务。”

阅文集团强调此举是为了积极销售作品,不应视为平台侵害作者利益。但作者不这样认为。在他们看来,这透露了阅文集团将大力推行免费阅读的信号,一旦免费化将直接影响作者的订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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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网文付费历史,首创者正是被称为“网文教父”的阅文前任掌门人吴文辉。2003年,吴文辉等人创立的起点中文网推出VIP付费阅读制度,奠定了网络文学商业模式的基础。

但如今,最基本的订阅收入也遭到“挤压”。合同指出,阅文自有渠道按单章订阅产生的电子销售收益,扣除平台渠道及运营成本所得净收益的50%分配给作者。换句话说,如果订阅收入不足以覆盖平台支出成本,那么作者的收益可能为零。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认为,单纯从协议条款并不好评估这样的分成约定是否合理,这需要看净收益有多大。尤其是具体到每个作家,要与其之前合作模式下的收益情况进行对比分析而定。

对于大多数作者而言,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是靠每天在起点中文网上更新4000字(一个月约12万字),以获得600元的全勤奖励。除了奖励性的收入外,作者只有等到作品上架了才能享受订阅分成。

莫巧告诉南都记者,一部作品的前二三十万字内容一般是供读者免费阅读的,此后按章每千字五分钱收费,平台和作者五五分账。过去作者可以从后台看到一部作品的订阅数据,收入是透明的。但现在削减平台成本后的净收益,难以计算。“原本作者的收入已经被逼到墙角上,还要再进一步削减。”莫巧不满道。

“表面上看起来50%是合理的,但关键这是净收益的50%。如果平台对支出成本模糊处理或无限放大,可能会导致作者的利益得不到保证。”丛立先告诉南都记者。

在收益透明的问题上,李俊慧建议平台应明确相应的渠道费用、第三方分成比例等,让作家可通过公式或比例自己评估。

4 阅文焦虑背后:免费阅读平台撬动江湖地位

本是付费阅读的开创者,阅文为何要尝试探索免费之路?这或许是因为近两年来,免费网文平台的兴起威胁到了阅文的江湖地位。

2015年3月,腾讯文学与原盛大文学整合形成阅文集团,两年后登陆港股市场。发展近五年,阅文集团拥有810万名创作者,1220万部作品储备,触达数亿用户,旗下拥有起点、创世、云起书院、红袖添香、潇湘书院等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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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文集团旗下品牌。

2017年7月,连尚网络推出“连尚免费读书”,随后“七猫”、趣头条的“米读小说”、的“番茄小说”快速崛起,这些免费阅读平台以正版内容聚集大量对价格敏感的读者,并发掘了新增的下沉市场用户,而后依靠巨大流量获取广告等收益。

反观付费App,纵横中文网总编邪月在微博上透露,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出现新用户增长缓慢的情况,有的日常用户量甚至跌了一半。在此冲击下,每个公司都在做一些免费的尝试。南都记者注意到,就连行业“领头羊”阅文集团也在2019年初推出免费阅读平台“飞读”。

网文市场风云再起,付费模式正在遭遇免费阅读的挑战。不难理解,阅文在免费阅读的道路上迈出步子,是“顺势而为”的表现。

在5月6日的恳谈会上,阅文回应目前关于免费阅读的机制还在讨论中。新团队上任将继续巩固和做大付费模式。未来在考虑免费阅读模式时会明确作家的收益。但无论哪种模式,都由作家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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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文回应。

罗向京认为,未来推出的免费阅读模式如果有一套合理的设计,比如广告的点击量可统计,能与作品的阅读量挂钩,相关数据是透明的,可以让作者从中参与并获取收益,那么未尝不可。

“网文付费阅读模式已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它是不是不能够更新升级?我觉得可以用更开放的态度去看待这个问题。”罗向京告诉南都记者。

值得一提的是,当流量和资本再度青睐网文圈,有作者对可能伴随而来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感到担忧。

早期通过付费模式,知名的网文平台累积了一波优质的“老白读者”群,他们深谙普通网文的基本套路,追求精品内容。在“老白读者”高审美的要求下,更能帮助平台发掘和孵化优质IP。

但 “如果只是单看点击数据的话,烂大街小白文(情节简单、内容浅显、桥段套路化的网络小说)更有市场,容易压制精品文。”莫巧说。

5 合同应该有底线,照顾作者的应得利益

按照阅文在5月6日作家恳谈会上的说法,网传合同中不合理的条款将进行修改。目前明确了修改方向,更具体的修改将在系列恳谈会和作家调研后确认,并在1个月内推出新版合同。

对于这份新合同,吴武有期待但不抱太大希望,尤其不看好著作权条款的修改。而这恰恰是他难以介怀的,“每天像蚂蚁一样辛苦搬字,但搬完之后作品跟我没关系了。”

莫巧注意到,这段期间不少其它网站的签约作者也站出来声援抵制阅文的“霸王条款”。他们也在观望,如果阅文在版权的问题上作出让步,很有可能整个业界的规则都会改变。

未来阅文新版合同有哪些变动,备受外界期待。在丛立先看来,平台和作者是利益共生的关系,同时也存在利益竞争,但不管利益如何分配都不能触及双方的底线。

“底线是什么?就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违反法律给予的彼此之间利益保证,那么就是不合法的竞争与博弈。”他说。

丛立先认为,合同订立的双方都有平等的选择权和议价权,作者可以理直气壮地与平台协商。即使是平台处于强势的一方,但也要照顾到作者的应得利益,否则有可能构成显失公平的合同,或是出现格式条款或霸王条款。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效力就会大打折扣或存在法律上的瑕疵,甚至导致无效。

罗向京建议作者提高法律意识,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仔细阅读条款,清楚自己是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地位。因为一旦签约了,合同一般都会产生约束力。即便是法院最终判定“霸王条款”无效,整体认定周期也会很长,耗费时间精力。

面对强势的大平台,单个作者的力量有限,即便被侵权也可能面临维权成本高的问题。罗向京认为作者们可以通过相关的行业组织与平台沟通,对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提出异议,争取参与到格式合同的订立磋商中去。

“权利的获得与实现必须靠大家共同努力,只有集体协作起来共同发声,才能让别人知道自己的态度和声音,进而去博弈和改变。”她说。

(应采访对象要求,吴武和莫巧为化名)

出品:南都反垄断研究课题组

采写:南都记者李玲 黄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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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11-30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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