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版,供大家参考。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身份证号码:,住址:广西南宁青秀区民族大道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广西南宁青秀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房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的房屋位于广西南宁青秀区民族大道。该房间的附属设施如下:
序号
名称
数量
第二条 该房间仅供居住使用,乙方不得擅自用于其他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1 年,即从2023年11月 日起至 2024年11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的标准及支付方式: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1800.00元);租金按每(月、季度、半年或一年) 半年 支付一次;先支付租金后入住,各期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各期开始之前支付 ;乙方若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3%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第五条 押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1800.00元)人民币作为押金;在合同期满后或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天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已交保证金及租金。
2、在乙方承租期间,非乙方原因引起房间损坏(含自然损坏,但不含灯泡及光管等易耗品的自然损坏)严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及时处理或通知物业处理,乙方应予以协助。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三天内退还该房间,同时没收押金,押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①乙方擅自将承租房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改变本合同约定使用用途,而不经甲方协商同意的;
②乙方擅自在房间内墙壁上钉钉子、焊铁架,或者损坏墙壁、屋内设施,甚至擅自拆改房内设施、房屋结构,而不经甲方协商同意的;
③利用该租房进行聚众赌博、吸毒、卖淫嫖娼、传销、酗酒、打架等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品的。
④把塑料袋,卫生巾、包装绳或稻草等不溶性生活垃圾往卫生间下水道丢弃的。
⑤把垃圾存放在房间门口、走廊,或从窗口丢垃圾而不听劝告的。
⑥在休息时间内即中午12点半至下午两点半,晚上10点以后,大声叫喊,高声播放音乐或故意弄出异响影响别人休息不听从劝告的。
⑦故意损坏门窗、楼梯扶手、路灯等公共设施的。
⑧不按时缴交水电费的。
2、租赁期间内的水费、电费、物业费等(以第三方实际收取的为准),每月交给甲方代收。
3、乙方应经常打扫卫生,保持房间整洁。
4、乙方不得把自己的东西存放在房屋以外的公共地方,车辆应放在指定地点,摆放要整齐有序。
5、退租退房时,乙方应保持房内整洁,否则承担因此发生的清洁费。
6、乙方租赁期间,如有损坏房内设施物品者,必须照价赔偿。
7、乙方不得在墙上乱写乱涂,否则按损污面积计每平方米50元赔偿给甲方处理。
8、乙方租住期间,要注意安全,不带闲杂人员进租屋,出入要关门,妥善保管好各自的贵重物品,锁好各自的车辆。如有丢失,应立即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9、因乙方乱往卫生间下水道丢塑料袋,卫生巾,泡沫等垃圾致使下水道堵塞的,则疏通下水道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10、房间木地板不准用水冲洗,要用拧干的拖把清洁。因乙方造成地板损坏按每平方米200元赔偿给甲方修补。
1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乙方应注意防火防电防盗等保护自身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做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触电、玩火、摔倒等,如发生任何事故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的都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合同变更及解除
1、在租赁期限内,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若乙方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如甲方同意继续出租的,则应续签租赁合同。
3、若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因其特殊原因不能继续租赁的,经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可以解除合同,甲方按实际的租期收取租金及水电物业等费用外,并扣除一个月押金作为甲方因需另寻租赁者及配换锁匙所造成的损失的补偿。
4、若在租赁期限满之前,乙方要求提前退租的,经与甲方协商同意后可以解除合同,甲方按实际的租期收取租金及水电物业等费用,但押金不退 。
第九条 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在本合同所明示的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作为双方通知送达的方式;如向住址邮寄的,第三个工作日为送达日;如向联系电话发短信的,短信发出之日为送达日;上述送达,同时适用于仲裁、诉讼程序中的送达。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指印): 乙方(签字指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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