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故事:迟到的5千元

法援故事:迟到的5千元

“张律师,孩子的父亲已经把5000元抚养费打给我们了,这多亏了您的帮助呀!”2018年3月16日上午,禹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张丽敏在装订完刚刚办结的一份抚养费纠纷案件卷宗档案时,再次拨通了当事人小刚(化名)母亲李某的电话进行回访,询问被告履行情况。电话那头传来了李某满意的答复和发自内心的感激。

母子俩的故事还得从十多年前说起。2001年11月,禹州市朱阁镇的男青年王某和该市城区的女青年李某相识并结婚,第二年生育一男孩小刚。后夫妻俩经常因家务琐事吵闹,2004年3月,王某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禹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支持了王某的离婚请求,并判决年幼的小刚随母亲李某生活,王某每年支付小刚1200元抚养教育费。王某按照判决年年如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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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过去了,李某精心照顾着儿子一直没有再嫁,母子俩相依为命。然而,随着物价上涨,小刚也慢慢长大,每年1200元抚养教育费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小刚平时生活和学习需求,再加上近几年母亲李某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等多种疾病,没有固定收入,生活愈加艰辛,李某试图就增加孩子抚养费问题找到王某协商,但终无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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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中旬的一天,李某带着小刚来到了禹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当听完李某的哭诉,张丽敏对母子俩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愿意帮助他们解决难题。办完法律援助相关手续后,作为小刚代理人的张丽敏一纸诉状将王某起诉到禹州市人民法院,要求王某每月支付儿子小刚抚养费教育费1000元。

2018年1月中旬,法院开庭审理期间,王某当庭出具每月只有1000元虚假工资单,证明自己无能力支付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给小刚。张丽敏向法院提出申请,向王某所在单位核查工资收入情况。经核实,王某工资收入远远高于1000元。考虑到王某与小刚属父子关系,接下来,张丽敏积极做王某的思想工作,向他深情讲述李某和小刚现在艰难的生活处境,并从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讲到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又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讲到父子之间难以割舍的亲情。最后王某被张丽敏深情的话语所打动,同意增加孩子抚养教育费,了解到王某再婚后膝下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经过协商,王某愿意每年拿出5000元给小刚,李某和小刚也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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