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员工共生的时代,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值得被放大

“三八”国际妇女节,不是女性的娱乐节日,而是妇女为争取平等权利的权益节。

职场之于女性,似乎从来都没有简单的选项。

但也从来不缺辗转于多种角色,却能够在每个角色中乘风破浪、勇敢前行的女性。随着社会变革,企业对于女性力量的认知也站在了全新的起点上,女性的职场权益、价值和地位也越来越被重视。

『用工新法』呼吁企业强化女职工的权益保障,从“应该怎样”走向“应该怎样实现”,助力新就业形态下从业妇女的权益保障完善。

什么是女职工的劳动权益?

女职工劳动权益是女职工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的劳动权利和利益,是女职工最基本的权益,包括劳动就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等。

劳动就业权益 ——

(一)招录条件中不可以设置“岗位只限男性”、“男士优先”

在企业招聘中这些表述非常常见,但都属于就业歧视,侵犯了女性的平等就业权,并不合法。国家保障女性享有与男性平等的就业权利:参加工作、相同就业机会、自主择业。

企业在招录职工时,除非岗位或工种不适合女性从事之外,不能将性别作为门槛或提高对女性的录用标准。

(二)企业不得因女职工处于”三期“降低待遇,但可以协商调岗

很多朋友们可能还不太了解,什么是“三期”?

“三期”就是指:孕期、产期、哺乳期。

法律虽然对“三期女员工”采取特殊的保护制度,但没有绝对禁止“三期女员工”的调岗安排。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调岗:

1.双方协商一致

2.“三期员工”申请调岗

3.单位单方面调岗

①从禁忌性岗位调到非禁忌性岗位

有些岗位明确要求“三期员工”不得从事,属于这种情况的都可以调岗。

②不能胜任工作

实践中,“三期员工”不胜任工作进行调岗最具争议、最难操作。但企业绝不能通过调岗变相降薪或者逼迫辞职,对于三期女职工调岗的问题,企业应尽量通过和女职工协商一致解决。

企业和员工共生的时代,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值得被放大

劳动报酬权益 ——

(一)三八妇女节未放半天假,要付三倍工资?

对这一问题,广州中院二审曾做出判决认为:针对王女士要求公司支付该日加班工资(三倍)的请求,根据相关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2018年3月8日为星期四,公司已向王小燕发放该日的正常工资,王小燕要求公司支付该日加班工资的请求于法无据。

所以,妇女节这种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公司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用付加班工资。要是恰逢周末,企业安排加班则应当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二)女职工在劳动报酬方面的权益

1.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和男子平等的权利。

2.“三期”女职工的劳动报酬应这样发放

一般来说,“三期”内的女职工正常工作和出勤的,企业都应按正常工资标准付工资;

但是如果女职工按照相关规定休假的,假期内的工资,要区别对待:

其一,产前假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相应比例支付。但是这个产前假属于地方性规定,要看各地方的待遇不同支付,比如江苏等地方就规定了产前假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80%支付。

其二,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工资支付。根据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的规定,保胎假的假期工资可以按照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其三,产假工资和流产假工资,则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或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本人工资标准发放。前者享受生育津贴,后者是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则按合同约定发放。

需要提醒的是,流产假工资待遇标准同产假工资待遇标准,按照员工应休流产假的天数标准发放。

其四,陪产假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本人工资标准发放。

其五,哺乳假工资,按照本人原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这一假期是地方性规定,比如广东则是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75%支付哺乳假工资。

其六,生育费用的支付,视员工是否参加了生育保险而分情况:

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和医药费用由企业承担,但是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则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所有的生育医疗费用,无需企业另行支付。

休息休假权益 ——

(一)三八妇女节该放半天假

很多人会疑惑,妇女节有半天假吗?好像从来没有体验过半天假。但在国务院颁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人社部劳动关系司对此进行了强调:

企业和员工共生的时代,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值得被放大

可以肯定的是,作为法定节假日,公司有义务让女职工在今天休息半天!但是这个部分公民的假不需要调休,这也是它总“进不了”国务院通知的因素之一。

(二)10余个省份明确给女职工痛经假

“痛经假”的概念其实由来已久,1993年《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已经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2天的休假。

虽然在国家层面,月经期间休假并非企业必须提供的休假;

但是地方层面,已经有上海、广东、江西、河南、河北、安徽、江苏、山西、浙江、湖北、福建、山东、宁夏、青海等地制定了地方性规定,基于女职工月经期的生理特点给予特殊保护,企业应注意以当地规定为准。

(三)“三期女职工”必须享受的几个假期

老板、HR们在处理“三期女职工”问题时,要注重依法保障员工的假期待遇,做好人文关怀。

1.产假

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至少98天产假

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产前检查

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不能以缺勤或病假处理。

3.保胎假

对于有医生诊断证明的,女职工需要保胎休息,允许请保胎假。虽然名为保胎假,但实际可按照病假待遇处理和执行,而且没有期限限制。

4.哺乳假

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一小时。

一个社会的妇女权益保障水平从来就不是一个孤立的、抽象的议题,而是与社会各个方面深度“关联”。

企业在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中承担着中间桥梁的社会责任,只有企业积极参与其中,才能避免女职工权益保障制度的善意成为镜花水月。

企业和员工共生的时代,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值得被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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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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