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与业主:切莫傻傻分不清

张志兴

疫情期间,政府向某小区发放蔬菜,媒体在报道时称:“政府向小区1300多户业主免费发放了蔬菜”。这里的“业主”一词用得有问题,正确的用法应为“居民”。

所谓“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可引申为产业的所有者。这里的“产业”,可以是房产,可以是地产,也可是企业。业主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业主可以是本国公民和组织,也可以外国公民和组织。《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我们在多数情况下所说的业主,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严格来说,只有在产权登记证上具名的人才是业主。当然,我们将与业主共同居住的亲属也称做业主并不为错。但是房屋租赁人不是业主,业主家庭聘请的服务人员(如保姆)也不是业主。

所谓“居民”是指长期居住在某一地方的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既可以是本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社区居民就是指长期居住在本社区的人,既包括业主,也包括房屋租赁人和家庭服务人员,但不包括短时借住人员。

一个小区里往往既有物业服务公司,又有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是企业,是为业主服务的,对上级企业或投资人负责。居委会则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基层政权的的重要基础,是为居民服务的,对基层政府负责。我们提到业主时,常常是相对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租赁人而言。我们提到居民时,则常常是相对居委会、基层政府以及社会而言的。

作为政府,是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的。具体到一个小区,服务对象应该是全体居民而非只有业主。如果只为业主服务,就可能将部分人排除在外。只有在少数特定情况下,如办理房产证等时,才为业主服务。但是站在政府的角度,这仍然是为居民或人民服务,因为这只是政府为居民或人民服务工作的一部分。

一个小区里的居民,可能有房屋租赁人,也可能有业主聘请的家庭服务人员等等,政府发放蔬菜或提供其他服务时,不会也不应该不考虑这部分人。即便小区内的确全部都是业主,此处也应称为居民,因为两者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11-21 23:34
下一篇 2023-11-22 00:25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