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等治安案件调解注意事项

本文所说的治安调解,不同于人民调解,是指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在公安机关的民警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劝说、教育并促使双方交换意见,达成协议,对治安案件做出处理的活动。

治安调解的范围:对于因公民之间、公民和单位之间,在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等活动中产生的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治安调解。重点:情节轻微,因纠纷引起的,双方当事人同意。

还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因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治安案件都可以调解!下列不得治安调解的情形:(一)雇凶伤害他人的;(二)结伙斗殴的;(三)寻衅滋事的;(四)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挑起事端的;(六)其他不宜治安调解的。

哪些人可以参与调解:被侵害人可以亲自参加治安调解,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参加治安调解。委托他人参加治安调解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权限。公安机关进行治安调解时,可以邀请当地居(村)民委员会的人员或者双方当事人熟悉的人员参加。当事人中有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调解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调解次数及时限:治安调解一般为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一次。对明显不构成轻伤、不需要伤情鉴定以及损毁财物价值不大,不需要进行价值认定的治安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对需要伤情鉴定或者价值认定的治安案件,应当在伤情鉴定文书和价值认定结论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对一次调解不成,有必要再次调解的,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

调解协议及后果:治安调解达成协议的,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制作《治安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书上签名,并履行协议。对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可以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予处罚。对达不成协议或者不履行协议的,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予以依法处理。对案件中所涉及的损失等民事问题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主持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其他人员不能主持治安调解。公安机关也不得委托其他机关和人员主持。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11-18
下一篇 2023-11-18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