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揭秘“车险”暗雷:价格便宜一半还送多项服务,车主要谨慎了

“等交完钱以后,才知道自己是被骗了。”

日前,车主小张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吐槽了前不久为机动车“退保”的一段亲身经历…

蹊跷:买车险竟然便宜了一半

“您好,我这边是人保财险的,看到您这边的车险马上就到期了,想为您提供续保服务。”车主小张的车险即将到期了,由于要续保,其微信和电话上充满了各种推销业务员的联系方式。

当看到自称“人保业务员”这个人发来的微信后,小张觉得是大公司肯定靠谱,于是就跟自称人保业务员的这个人聊起来了。

让他没想到的是,“人保财险”不仅是“大公司”,车险的价格居然还给出了“地板价”:交强险+机动车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三险”价格加起来,居然才5000多元。

最后,调整完保额和各种折扣,小张仅花了差不多4000元就搞定了这份“车险”。不只如此,小张还能享受一次免费拖车、市区内免费送油以及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没想到保险公司优惠这么大,这可比我之前投保的车险便宜不少呢。”小张对比了之前的车险价格,发现这次的车险价格基本便宜了一半。

虽然小张的车是小轿车,但由于主要用来营运使用,所以车险保费通常高于家庭乘用车。因此,当业务员报出低价时,小张觉得自己占了便宜,赶紧趁着有优惠把车险办了。

然而,钱一交、“保单”一出,小张就觉得不对味儿了。

业务员给他的居然不是一张真正意义上的保单,而是一个标着“××××机动车交通安全服务条款”名字的合同。合同首页写着服务合同是具有显著行业互助性质的合同,不适用于《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业务员给我出保单的时候,我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妥,但是我交了钱之后才发现这个跟保险不是一回事儿。”小张交完保费才发现自己买的这个“车险”跟保险产品不太一样,它的名字叫——安全互助统筹金。

发现自己上当受骗的小张通过拨打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电话等方式,获得了全额退款。为了不让更多的人被蒙蔽,小张在社交平台上将自己的经历分享了出来,没想到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纷纷留言,讲述自己相似的遭遇——

“切身体会过了,大家千万别买!”

“最近刚退,太不容易了……”

除了有过与小张一样经历的人外,许多人更好奇的是

这种产品究竟是什么?为何有这么多车主大呼“上当受骗”,甚至不惜一切代价要求退款呢?

揭秘:“统筹车险”到底统筹什么?

记者多方了解到,小张投保的这类产品一般被称为“统筹车险”,在车主拿到的报价合同上,通常会被冠以“统筹服务报价单”的名称。在“统筹”模式下,车主与统筹服务平台常常以一纸合同约定保障内容,在相似的保障权益下,投保价格却比正规保险公司的价格低了不少。

记者也以小张投保的车辆为例,咨询了某财险机构的业务员。该业务员表示:我们这边对营运车辆的报价基本都在7000~8000元,就从价格来看,其实小张的这个报价(统筹车险的报价)还是挺合适的。

统筹”是什么意思?其统筹的又是什么呢?

“车辆统筹不是新东西,早在2015年前后就出现了。”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统筹服务主要针对营运车辆,比如大货车、挂车、出租车等,运营模式就是通过向车主集资,要求车主缴纳相应的“交通安全统筹费”,从而形成统筹资金,以此为参与统筹的大型货车提供保障,“与其最为相似的模式就是互助或自保,这就像是运输行业内部的行业互助。”

记者查阅发现,从缴费,到出单,再到理赔,“车辆统筹”背后通常有着专门的公司在运作此类业务。

对外宣传时,这些公司多以“机动车安全服务统筹公司”等名称示人,有时甚至会特意与正规保险公司保持一定的距离。

在一家机动车安全服务统筹公司在公众号发布的文章里,记者看到该公司在主动介绍统筹与保险的区别—

“我们做的不是保险,是统筹,虽然做着同一件事,但完全是两个团体。”

“保险公司可以卖交强险,统筹不卖交强险,只做货车商业统筹。”

“统筹不要实名缴费,可以净费出单,解决很多挂靠问题,可以公户个人投保,也可以开专票,真实可信。”

统筹的价格总体比保险低一点,费用比保险高一点,性价比很高。”

在理赔流程上,这家机动车安全服务统筹公司设计了客户报案、案件受理、查勘定损、赔付理算、核算赔付、支付赔款等程序,与正规保险公司十分相似。

“近期,多地市场接到‘车辆统筹’相关投诉。不法分子冒充保险公司业务员,通过模仿保险公司报价单形式将有保险公司名称和标志的统筹单进行销售,极具迷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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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安全统筹单”不是保险合同

据记者了解,车辆统筹的操作一般会被分为两单,涉及交强险的部分会找保险公司来承保,其余的保障服务则会归到统筹服务里。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称,这意味着,购买统筹车险的车辆很多时候仅仅是挂了交强险就上路了,如果车主发生事故,那么通过保险公司获得的理赔会比较少,更多的是需要去找提供车辆统筹服务的机构来进行赔付。

而车辆统筹公司一旦无法承担高额赔偿金,不能保证后续赔付服务,那么车主在发生事故后,极可能会由自己承担事故损失,甚至面临高额的赔偿风险。

“缴费容易赔付难。”业内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安全统筹单”不是保险合同,不受《保险法》保护,消费者购买安全统筹后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一旦出现纠纷,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如上述人士所言,记者搜索裁判文书网发现,近年来,因车辆统筹公司拒赔、跑路等闹上法庭的合同纠纷案并不鲜见。

“在我申请商业险赔付时,发现中实公司无法联系到,我此时才发现,卖给我的保险是机动车辆电子统筹单,不属于车辆保险单,而且这家注册的公司根本无法联系。

后经我多方打听,该车辆统筹公司就是一家空壳公司,早就人去楼空。由此看来,我的这份保单就是无法保证权利的保单。”在庭审中,刘某某向法院陈述了自己因听信代理人的承诺误将车辆统筹当成了车辆商业保险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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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车辆统筹公司与车主之间形成的“合同关系”,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呢?

“所谓‘法无禁止即可为’。”在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高峰律师看来,我国当前法律、行政法规对“车辆安全统筹”并无禁止性规定,所以车辆统筹公司与车主之间的统筹合同受法律保护。

兰台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中国人民大学保险法研究所研究员王德明律师对记者表示,统筹合同属于无名合同,其效力如何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机动车安全统筹业务系变相开展保险业务的行为,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合同;另一种观点认为,机动车安全统筹合同系车主与统筹公司之间真实意思表示,并没有为法律所禁止,应当按照民法上的一般合同来对待。”

王德明表示,总体来看,更倾向于后一种观点,因为一方面统筹也是国家政策所鼓励的,并非非法行为,另一方面,如果认定为无效合同,参加统筹人员的权利更难以得到保护。

说法:行业互助不具刚性兑付承诺

虽然从某种意义而言,统筹合同应受到法律保护,但与保险合同相比,统筹合同无论是在约束度还是保障度上,都有着较大差异,且存在潜在风险。

2022年8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曾对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作出风险提示,明确指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经营者以“××统筹”“××互助”“××联盟”为名与广大车主所签订的安全统筹业务合同不是保险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车辆统筹单不能被视为是保险合同。”王德明律师指出,车辆统筹业务属于民间的一种互助形式,和保险业务有着明显的区别。

王德明律师还认为,因为经营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的机构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除了蕴含赔付风险外,也会增加车主的处理程序难度。

首先,近年来统筹公司野蛮生长,经营中乱象频发,由于没有准备金计提,其赔付能力大有疑问,实践中车主得不到赔付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大幅度上升,因此,购买“统筹险”不能获得赔付的风险很高。

记者揭秘“车险”暗雷:价格便宜一半还送多项服务,车主要谨慎了

其次,“统筹险”并非真正的商业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能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

车主须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后,再按照普通合同纠纷另案起诉统筹公司,程序会大幅度延长,大大增加了车主的负担和风险。

从更多的层面看,车辆统筹的风险还不仅仅存在于理赔方面。某车险从业者就对记者表示,买统筹车险的机动车可能还会面临断保的风险。

购买统筹车险后,很多车主不会再去购买商业保险,这就意味着断保,等车主想要再次投保车险时,不仅面临着保费增加的风险,还需要重新验车,非常麻烦。

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也提醒,未在保险公司购买保险而购买“机动车辆统筹单”的机动车辆,以后再向保险公司投保商业车险时,无法享受连续投保及无赔款优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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