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承包人擅占村集体用地建房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任其蔓延,必然加剧耕地的“非农化”,对国家粮食安全产生严重冲击。早在2014年,我省针对农村住房建设就提出了“八不准”,其中指出,新建住房确需占用耕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日前,贵溪市罗河镇太阳村西汪组村民汪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该组村集体山林承包方擅自将山林改为耕地后,占用耕地建房子,面积远远超出规定要求。

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承包人擅占村集体用地建房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承包人擅占村集体用地建房

文/图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曹章保

投诉

有人擅自在村集体用地上建房

“吴家山是我们村里的集体用地,承包人在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不仅擅自将山林改为耕地,还在上面建起了房子。”西汪组村民汪先生称,2007年,该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与当地私人老板汪雪辉达成山林方面的承包协议,约定汪雪辉只是在山上种果树。不过,后来发生的一连串事情,让村民们感觉“上当受骗”了。

汪先生回忆称,2014年,汪雪辉不顾村民反对,将山上的树木砍掉,然后挖山取土赚钱,最后山体被推平成了“耕地”。2015年,汪雪辉又开始在“耕地”上建房子。

“汪雪辉如此胆大妄为,甚至藐视法律,村委会对此却无动于衷,甚至放之任之。”汪先生说,吴家山上的树木、土石等都属于村集体,村委会自始至终都没有制止汪雪辉的违法行为,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汪雪辉本人也从未向村民们提供林木采伐许可证、土地审批、房屋审批等方面的证件或手续。汪先生希望有关部门查清事实,严肃处置这种违法行为。

走访

山上的四层半楼房目前已停工

为了核实村民反映的相关情况,10月21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太阳村西汪组吴家山。现场,记者看到,在农田旁的土坡上一座四层半高的房子矗立着,十分惹眼。房子四周围着一道围墙,大门处鲜有人员出没。

记者发现,这栋房屋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但屋内屋外均未装修,就连门窗也没安装。此外,记者在院内未发现任何施工材料或工具,仅有一名工作人员留守。很明显,该房屋已停止了施工。

就村民反映的伐木问题,记者走访时发现,无论是在该组吴家山,还是在附近的火烧山上,均发现有遗留下来的树桩,树桩的粗细不一。

调查

侵占耕地建房已涉嫌用地违法

第三方企业信息平台“企查查”信息显示,两家公司与汪雪辉存在关联。其中,在贵溪市雪辉种养殖家庭农场中,汪雪辉系法定代表人,在鹰潭市球太食用菌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汪雪辉担任高管。记者还发现,贵溪市雪辉种养殖家庭农场企业地址为罗河镇太阳村西汪组。不过,记者在房子四周走访时,并未发现张贴或悬挂该公司任何标志或牌子。

是否真如村民所言,汪雪辉无论是盖房、建围墙,或者是砍树,都没有经过任何部门审批?带着上述疑问,记者首先来到贵溪市林业局。该局主任科员官玉堂称,此前西汪组村民已反映相关情况。官玉堂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关于举报汪雪辉违法违纪的调查报告》。

报告提及,汪雪辉2007年承包吴家山,当时没有召开村民大会,只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承包时规定山上原有树木归西汪组集体所有,承包人可以栽植,栽植的树木归承包人所有。报告还提及,罗河镇政府调查后反映,汪雪辉2015年开始在吴家山进行土地整理并建了一栋四层半高的楼房,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2018年,汪雪辉用父亲汪根华的名字申报11615.34平方米用地,后在地上建围墙,用做雪辉种养殖家庭农场办公场所。不过,汪雪辉上述行为并未得到相关部门审批。

村民反映称,汪雪辉在承包吴家山时山上尚有树木。汪雪辉对吴家山进行平整,其中肯定涉及砍树,那么,汪雪辉是否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记者在与官玉堂的攀谈中获知,汪雪辉从未向该局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

那么,汪雪辉建设房屋的土地是否取得了审批?记者来到贵溪市自然资源局,该局负责农房建设的李姓副局长称,实际上汪雪辉在2014年左右,就已将吴家山的土地性质由山林转变为耕地,当时该局(现称贵溪市自然资源局)及市林业局等都通过了项目审批。后来,该局发现汪雪辉未将西汪组集体林权证进行变更,判定程序上存在问题。

李副局长进一步指出,无论是中央还是我省,均禁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汪雪辉即使将吴家山改为耕地性质,但是没有合法合规的用地手续,涉嫌用地违法。

进展

相关情况已纳入市级排查范围

既然贵溪市有关部门早已认定汪雪辉存有违法事实,那么又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罗河镇自然资源所所长陆国仁表示,汪雪辉的土地属承包性质,建房前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他们接到相关投诉并查清认定了汪雪辉的相关违法事实后,将汪雪辉在吴家山上建设的房屋围墙先行拆除。陆国仁补充称,目前全省都在排查农村占用耕地乱建房行为,汪雪辉的相关情况已被纳入贵溪市排查范围。

罗河镇政府分管自然资源管理以及违章建筑拆除、巡查工作的主任科员乐志勇称,该镇已将相关情况上报。就涉嫌违法房屋的拆除工作,乐志勇表示,目前该镇尚不清楚是拆除还是补办证件,需要等上级部门统一部署。

22日上午,为了核实上述有关情况,记者尝试联系汪雪辉本人未果。随后,记者又多次联系太阳村村支书汪园康,他表示正在开会,不方便接听电话。

质疑

违法建筑为何迟迟难以拆除?

日前,我省出台《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和切实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实施意见》,要求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事实上,早在2014年,我省就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明确实行“八不准”,规范农村住房建设行为。其中指出,新建住房确需占用耕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占用原有宅基地或村内空闲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因地形条件限制、居住分散而占用荒山、荒坡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40平方米。

贵溪市林业局出示的《关于举报汪雪辉违法违纪的调查报告》显示,汪雪辉房子所占面积达400平方米,已经明显违规。

采访过程中,西汪组不少村民反映,2015年至今,他们已向市、镇多个主管部门多次进行反映,却迟迟未得到答复。在此期间,为何没有一个部门对汪雪辉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制止?如今,当地有关部门已查明事实,汪雪辉存在长期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当地主管部门不能仅拆围墙来应付村民们的合法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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