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今日施行

原标题:【直击发布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今日施行

(记者 夏婉琳 摄影报道)3月1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阖,四川省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杨伟,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廖蔚,就《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并答记者问。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今日施行

发布会现场

2022年12月2日,《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3月1日正式施行。《实施办法》自1987年制订以来,先后经历了4次修正和2次修订,为四川省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阖在发布会上介绍,此次全面修订,主要基于三点考虑。

一是贯彻土地管理上位法修改的需要。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土地管理法在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2021年9月1日施行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规定,落实授权要求,增强可操作性。为确保上位法在四川省顺利施行,维护法制统一,亟需对《实施办法》进行修订。

二是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土地问题作为关系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大事来抓,先后作出战略部署,提出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等要求。进一步完善四川省土地管理制度,是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

三是提升四川省土地管理法治化水平的需要。近年来,随着四川省土地管理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原《实施办法》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土地管理工作实际。实践中,四川省部分地区开展的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这些方面都形成了一些成熟的经验和好的做法,有必要及时予以总结并将经实践检验的制度成果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为土地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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