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征拆文件混淆,看清这些能多拿几十万(门面厂房补偿细则)

【概念辨析——拆迁与拆房】

1.关于拆迁:“拆”,是指将土地上的建筑物或其他附属物予以拆除;“迁”,是指对居住生活于房屋内的人的暂时或永久迁移。

拆迁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而是老百姓对生活中房屋、土地征收以及“协议搬迁”性质拆迁项目的一种统称。

这里特别说一句,拆迁和拆违可不是一回事。拆迁,拆的是合法建筑;拆违,拆的是违建。一个给补偿,一个不给补偿,可是差得远了。

2.关于拆房:顾名思义,就是将土地上的房屋给予拆除的行为。“拆旧建新”尚可简称为“拆迁”,但若是对危房的应急拆除,显然就与拆迁关系不大了。

【概念辨析——补偿与赔偿】

1.关于补偿:补偿是与征收相对应的概念,即区县政府等行政主体或者村委会、某公司等民事主体对其合法发起的征收、拆迁改造项目中被拆除的房屋、被收回的土地使用权给予利益补偿的行为,一般有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和货币补偿3种法定的补偿方式。

有句业内“名言”叫“先补偿后搬迁”,这6个字非常管用,请大家务必牢牢记住。

2.关于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由《国家赔偿法》直接调整和规定。

故此,补偿和赔偿是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二者绝不应被混淆。老百姓所说的“你拆了我的房子,占了我的土地,要赔给我”是很不准确、专业的表述,下回再与征收方沟通时说成要“给我补偿”,或许能让对方高看上咱一眼。

【概念辨析——补偿标准、明细和政策文件】

1.补偿标准:一般是指确定征收补偿金额所依据的计算方法。城市房屋征收中叫“不得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则叫“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居住条件有改善”。

具体到数额的补偿标准仅存在于征收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管的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余的,都没有能直接列个表给出数字来的,有的那都是骗人的,不能信。

2.补偿明细:是指被拆迁人能获得的安置补偿利益的来源统计,例如房屋的建筑面积、附属物、装饰装修情况、户籍人口数等调查登记结果的汇总。

3.政策文件:是指有关部门公布的关于房屋土地征收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一般不到“地方政府规章”层级,算不上法律法规规章,统称为“规范性文件”或者“红头文件”。

老百姓最熟悉的“补偿安置方案”,本身也就可以看作是一种政策文件。

门面住宅拆迁,补偿标准这么算

性质不同,补偿也不同!

被征收房屋的性质对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影响很大,故此对被征收房屋的性质认定是房屋征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经营性用房在补偿时需要计算停产停业损失,同时还要考虑经营性用房本身的价值,所以在面临征收时,如果房屋性质发生过变化却又未及时对房屋登记的性质进行变更时,能否将房屋认定为经营性用房对被征收方中能获得多少征收补偿影响重大。

国务院办公厅于2003年9月19日作出了国办发明电〔2003〕42号紧急通知,明确提出在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时,“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状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房屋性质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房屋产权证上所登记的房屋使用性质,应当作为确定房屋性质的依据;

(2)房屋性质发生变更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向房管局申请变更登记;

(3)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确定该房屋的性质为住宅,并且实际用于居住的,应当按照住宅给予补偿安置;

(4)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确定该房屋的性质为住宅,但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用于商业经营的,应当按照住宅予以补偿安置,同时根据其经营状况、经营年限以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1、补偿金额会比一般普通住宅要高;

2、补偿费用包括:房屋补偿、土地使用权补偿、地面附着物补偿及其它因拆迁发生不能搬离或损坏设备的补偿等;

3、停产停业损失,实际情况而定;

4、搬迁运输费、机器设备调试费、员工补偿费等;

5、政策性拆迁奖励,具体按照政策执行。

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有变,能拿到多少补偿要看这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居住用地使用权最高年限70年,同时《民法典》第35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

关于土地补偿费用

1、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对于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应当有土地补偿的部分。

依据《民法典》第358条规定: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注:土地使用权在使用中由于开发强度、投资大小、区域变化、土地供求状态的因素影响,土地使用权可能增值,对于这块增值的部分,应按照收回土地时间节点依法评估确认其价值,按照市场实际价格确定补偿标准。

2、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如果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厂房,则应包含未到期租金返还及安置的内容,具体应结合实际情况和政策来定。

建筑物补偿

对于建筑物的补偿,一般依据评估公司的评估来确定建筑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对于建筑物的面积,一般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

对于评估公司的选择,一般应由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协商共同委托。地方政策对补偿标准有规定的,依据地方标准进行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一般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利益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搬迁、安置补偿

企业的搬迁和安置往往伴随着大量生产设备的拆卸、安装、损坏和灭失等,相比于住宅物品的搬迁,这类补偿费用往往复杂得多,一般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设备搬迁安装费、包装费、运输费、解聘员工补偿费等。

奖励费用

这部分补偿属于政策奖励部分,具体补偿金额应以当地政策为准,比如搬迁过程中的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相比于住宅拆迁,厂房拆迁涉及补偿项目繁杂,过程繁琐,被拆迁人一定要耐心细致应对,尤其是对于那些员工众多的企业,安抚情绪、镇定应对才是厂房拆迁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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