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十大法治人物 | 他是律师事业发展的参与者和见证人

人物小档:刘守民,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86年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同年开始律师执业。1998年至2018年任成都市人大代表,2007年至2010年任成都市律师协会会长,2010年至2018年任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四川省律师协会行业党委副书记、四川省和成都市法律顾问团成员。

曾荣获司法部全国优秀律师、司法部先进工作者、中国律师业特殊贡献奖,2020年获得“四川十大法治人物”,被称为律师事业发展的参与者和见证人。

四川十大法治人物 | 他是律师事业发展的参与者和见证人

从1986年大学毕业正式成为一名律师到现在,刘守民已经执业34年。他坚守在律师行业,历经了律师事务所从国家行政机关开办转化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服务机构的过程,身份也由国家法律工作者改变为社会法律工作者;他始终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现有法律正确实施,又致力于未来法律进一步修改完善;他一边紧密追随法治建设的脚步,一边尽微薄之力推动法治建设……

刘守民说:“能够参与并见证律师行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过程,我很高兴!”

01 立法

参与并推动法治建设

TITTLES

在34年的执业生涯中,刘守民为政府机关提供过法律服务,也替老百姓打过官司。他站在社会的前端和基层,日日与尖锐复杂的矛盾纠纷打交道,直接感知现有法律制度的缺陷及社会各界对于法治的深层次需求。他一面跟着法治建设走,一面总结执业过程中的感悟,通过参政议政参与并推动我国法治建设。

作为四川律师界唯一的全国人大代表,刘守民在近三年履职中就领衔提出议案、建议14件,全部被全国人大受理并交办。今年两会期间,针对疫情大考显现出来的现有法律关于信息发布、公民权利保护的规定存在不一致不协调等问题,刘守民提交了3份相关的议案。

作为成都市第十三至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及成都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刘守民长期深度参与地方立法。受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委托,其所在律所以第三方专业机构身份,承担西部首个针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地方性法规——《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的立法项目研究和条例起草工作,并获四川省人大审议通过,现已实施。其所在律所受成都市住建局委托,主持起草的《成都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正在征求意见。此外,刘守民倡导省人大立法的独立性,支持创新工作机制,多次建议尝试或扩大专职化常委试点,更多地依靠独立第三方力量加强立法工作。

四川十大法治人物 | 他是律师事业发展的参与者和见证人

02 监督

把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

“我们律所一年代理几百件行政诉讼案件,都是民告官的。”刘守民告诉记者,行政诉讼活动从某种程度上说其实是倒逼政府部门遵纪守法、规范行使权力,强化其“法无授权即禁止”的意识。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特约监督员、公安部的警风政风监督员,刘守民积极履职尽责,致力于把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来川视察工作座谈会上,刘守民建议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重视仲裁工作,设立四川或成都知识产权法院等;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德利来川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呼吁平等保护产权,建议严格刑事和民事责任边界、重视监察法与刑诉法的衔接、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

作为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省律师协会行业党委副书记,刘守民努力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身为全国律协律师投诉受理查处中心主任,刘守民直接推动参与中心的设立和日常运行,同时,注重惩戒相关规则制度的修改完善,组织搜集编写《惩戒案例》,定期上报司法部、下发各级律协,实现行业的自我管理。

03 司法

追求共同的法治价值

人大代表、监督员、协会会长……尽管拥有众多头衔,刘守民最钟爱的还是职业律师。“万变不离其宗,荣誉也好,标签也罢,都是基于职业律师这个身份。”他表示,“这么多年下来,我最看重的还是自己一直没有脱离律师职业这个阵地,始终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并在这个过程中为未来法律进一步修改完善修订、社会法治更加健全完备积极谏言,从而为以后的职业追求指引方向。”

34年,刘守民坚定地相信,律师行业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律师是法律服务的主力军,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中必不可少,一个国家的法治越是发展进步,就越是需要法律人才。

34年,刘守民深刻地感受到,律师是充满正义与挑战性的职业。律师代理和服务工作其实是一种私权利和公权力的平衡,常做常新:代理的每一个案件都有不同的特点,也将带来新的体验;法治的与时俱进无形中又要求律师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我。与委托人之间平等的关系,更是刘守民钟爱律师职业的重要因素:“我们可上可下,我们随遇而安,我们融入到了社会的各个层面,所以我觉得这是挺好的职业。”

四川十大法治人物 | 他是律师事业发展的参与者和见证人

04 普法

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

在执业过程中,刘守民以办好个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对待每一个法律难题,力求达到代理一个案件普及一次法律知识的良好效果。同时,他连续八年组织带领所在律所法律服务团奔赴稻城、炉霍等地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为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干部讲授依法行政课程并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基层司法所培训司法助理员,在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题讲座,在广场大街上摆摊进行法治宣传,分发法律书籍、讲解法律知识,免费提供法律服务,进行法律援助。

共计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寺庙、进企业等活动60余场次,覆盖上万人次,发放藏汉双语普法宣传资料1000多册、法治宣传用品100余件,活动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刘守民真切感受到普法宣传收效甚好。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对于法律的敬畏心显著增强,深刻认识到不遵守法律规定意味着承担法律责任。

日前,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针对疫情防控中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信息泄露一事,发布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权保护的公告,获得广大网友纷纷点赞。刘守民透露,他作为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了该公告的决策论证、合法性审查、内容修改等工作。

“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它是具有政治性、社会性、商业性和服务性的一种职业。我们所有的权利来自于当事人的委托,通过个案的法律服务维护法律整体的尊严。看似个人的委托,其实关乎每一个公民。”刘守民认为,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律师对社会法治把握应该是比较中肯和准确的,这个作用也是其他行业替代不了的。

他希望,律师法下一步修改完善能对律师的定性进行明确,同时,在法治建设的进程中给予律师更多的理解包容和尊重,使得法治更加健全完备,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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