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46个工程施工单位因工资支付等问题被令整改

日前,梧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开展针对辖区内建筑、水利水电、交通等行业在建工程项目使用农民工及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其中,水利水电、交通行业相关检查情况良好,而建筑行业用人单位在民工工资支付及用工行为不规范等方面问题较为突出。截至12月9日,共46个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被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则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无用工备案致民工维权难

记者从梧州市劳动监察支队获悉,相关法规早已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结合建筑行业具有人员流动性大、工期不固定等特点,自治区也出台仅供建筑行业使用的简易版劳动合同,其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建筑行业对其雇佣人员的备案程度,一旦雇佣双方发生劳资纠纷,受雇的员工能持有效凭证维护合法权益。

然而,现实中,部分建筑行业方未能做到“有法必依”,而是想方设法逃避自己应尽的义务。据一名劳动监察人员透露,有的建筑行业方与受雇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只会是“一式一份”,而不将合同备份交与农民工,更有甚者,根本不与农民工签订合同。

“这也折射出部分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他们只想早点干完活拿钱走人,因此也给部分不规范的用工方有可乘之机。”该人员表示。据统计,截至今年11月30日,在办理结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中,涉及民工工资案件26件,而当中有相当一部分的维权者无法提供有效的用工证明。

严查用工不规范行为

梧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龙堂剑表示,为了更好地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1月份该支队联合相关部门,组成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行动检查小组,对市区内59家建筑公司的62个建筑工地进行专项检查,涉及农民工6000余人,通过检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民工工资370万余元。“如今再次启动相关专项检查,是因为年底一般是用人单位恶意欠薪的高发期。”龙堂剑说。

据悉,今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该支队将再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针对辖区内建筑、水利水电、交通等行业在建工程项目使用农民工及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当中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工资支付“四个务必”(务必做到按月支付、务必做到现场公示、务必做到由个人签领、务必做到保存资料备查)等执行情况。截至12月9日,共46个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被要求限期整改。

此外,面对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该支队将对其立案调查并责令整改。用人单位对于相关违法行为拒不进行整改的,将面临2000元以上至20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记者 龙天传 通讯员 梁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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