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术老套贪财才会上当,福建四年前二手房诈骗套路为何又能得逞

最近,国内多家媒体纷纷聚焦浙江绍兴、丽水、衢州等地的一系列二手房诈骗案件,然而,这并不是什么新奇的骗局,相反,它们承袭了一贯的“深房理”套路,早已司空见惯。不同之处在于,这一次引发了广泛关注,因为受害者众多,据报道,超过300户人家上当受骗,显然,这是一个有预谋的团伙行动,规模比以往类似案件更大。这种事件并非首次在国内发生,福建等地也曾经历过类似的事件。

骗术老套贪财才会上当,福建四年前二手房诈骗套路为何又能得逞

典型案例中,有一些或许会让平时关注房地产新闻的读者感到似曾相识。例如,2018年厦门曾发生多起“卖了房反欠巨债”的交易,该骗局与现在所见相似,黑中介找来假买家购房,交付首付款并完成过户手续,然后将房产证用于抵押贷款,骗子拿到贷款款项后悄然消失,房东则陷入债务泥潭。不同之处在于,厦门的骗子更加狠毒,甚至让房东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借下首付款。这种匪夷所思的骗局在厦门已经司空见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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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另一起引人瞩目的房产中介诈骗案曝光,一位中介店长伪造假合同骗走公司500万,然后挥霍无度,将骗得的钱款用于购买豪车,令人大跌眼镜。

还有去年国庆节发生在厦门的中介入室杀人案,再次引发广泛震惊。这些中介行为异常恶劣,不仅害人,甚至连自己的公司都不放过。要知道,这些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还有更为邪恶的恶魔,他们背后的罪行更加难以想象,浙江、厦门等地的有组织犯罪团伙甚至会使买卖双方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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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近期频繁爆发的二手房诈骗事件让我们感受到楼市成交量大幅下滑的压力,买方变得越来越谨慎,因此,黑中介开始将目标转向卖方。仔细观察这些新闻报道,可以发现浙江的受害卖方往往有一个共同点,他们的房子在市场上挂售已经很长时间,难以出售。于是,黑中介带来的所谓“买方”直接出价购买,不讨价还价,卖方为此感到欣喜若狂,毫不怀疑这是一个真实的交易,最终却发现自己落入了陷阱,成为了受害者。这再次证明,卖方也不能太过贪婪。

骗术老套贪财才会上当,福建四年前二手房诈骗套路为何又能得逞

多年来,我一再强调一些基本常识,包括两个关键的资金监管领域: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不怀好意的人自然不愿将资金纳入监管账户,开发商曾经多次挪用预售款项导致了烂尾楼的出现,而很多黑中介也试图将客户资金用于炒房,他们会竭尽全力将资金骗到自己的账户上。正如我在今年7月30日的一篇文章中所强调的那样,即使制度再完善,也要依赖人来执行。二手房交易相对透明,因为它涉及一次性的交易款项,但仍然发生了众多黑中介骗走款项的事件,这表明制度再完善也无法阻止一些人的欺诈行为。

总之,这些事件提醒我们,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在房地产交易中都需要保持警惕,不可贪婪,同时,政府和监管机构也需要继续加强监管力度,确保交易的公平和合法。只有这样,才能遏制类似诈骗事件的发生,保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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