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律师亲办案例之“第一次不同意离婚,还需要请律师吗?”

咨询过律师的离婚案件当事人都知道: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如果被告不同意,法院基本上都会判决不准离婚。既然判不离,那么自然不会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于是被告方通常第一次不会聘请律师,而是在对方第二次起诉时再请,正所谓“花钱要花在刀刃上”。

有这种想法的人不在少数。其实他们不知道,第一次离婚诉讼时的庭审情况,不仅直接影响第二次离婚诉讼的结果,甚至可能“一审定音”。

郭律师亲办案例之“第一次不同意离婚,还需要请律师吗?”

给大家说一个郭律师刚刚办理的离婚案件吧!这个案子我代理的原告是女方,双方结婚十几年了,男的一直在外面赌博,两个人感情不和,分别住在自己的父母家快三年了。女方委托我起诉到法院,诉前调解时,男方没有请律师,他明确表态不同意离婚,看男方这态度坚决的架势,我们猜想十有八九要起诉第二次了。

正式开庭时,男方依然没有委托律师,他发表的答辩意见就是一句话:不同意离婚。法官这时已经知道该怎样判决了,后面再调查财产和子女情况无非就是走过场,速度会较快,细节问题法官也不会深究。但是,当我们说到双方已经分居两年半时,我敏锐地发现法官的表情有了变化,我猜想,分居的问题法官一会儿可能要跟对方核实一下。(按照法律的规定,分居两年以上,应当判决离婚,不需要第二次起诉)

果然,法官询问被告:原告说你们分居两年半的情况是否是事实?男方不假思索地答道:“是的。”法官又问:“你们最后一次分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被告回答说:“是从2021年年初开始的。”法官又把目光投向原告,询问是否属实,我赶紧回答“属实,就是从2021年年初开始分居的。”此刻,我心里乐开了花,因为我知道,这次不管能否调解成功,基本上可以一次判离了。

后面庭审的走向,完全符合了我的预判。法官开始详详细细地问起了孩子愿意跟谁生活,双方收入多少,愿意出多少抚养费。房产的部分因为很多证据材料在男方处,法官又限期被告在5日内提交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和房产属于其父母赠与给个人的证据。此时,作为一名有着丰富庭审经验的离婚律师,我知道,这次法官一定可以判离,而且会把财产及抚养的问题一并处理好。

被告这时还完全没有意识到,仍然在东拉西扯一些家庭琐事。其实,如果他聘请了律师,他的律师断然不会让他承认双方已经分居两年半,而原告方的我们,也确实无法举证分居的事实,所以被告的自认“帮”了我们大忙。跟孤军作战的被告相比,我作为一名有经验的专业婚家律师,却可以从法官问的每一个问题,基本推断出法官对这个问题认定的倾向性,甚至可以推测出案件的判决结果。是否聘请律师,结果真是天差地别。

庭审流程走完以后,法官开始组织我们进行调解。因为被告得知了这次会判决离婚,只能一改强硬的态度,最终,这个案件成功地调解离婚了。

郭律师亲办案例之“第一次不同意离婚,还需要请律师吗?”

再来分享一个被告第一次没请律师吃大亏的案例。我代理的原告仍然是个女方,二人婚后,女方的父母出了50万元首付款帮他们买了房子,两个人商量好,等经济条件好些就慢慢还给岳父岳母,但是并没有写过借条,或者留下其他书面证据。我们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就是这笔首付款被认定为女方父母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再也要不回去了。

第一次起诉男方也是没有聘请律师,坚决表示不同意离婚。法庭对双方财产情况进行调查时,女方表示房屋的首付款50万元是向父母借款后,法官询问被告是否属实,男方说:“当时是借的,但是他们也没催我们还过。”我一听,这可真是太好了,本来苦恼于没有借款的证据,结果对方自己送上门了。第一次虽然法院没有判离,但是这份庭审笔录,却成了我们后来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最有力的证据。这笔50万元的父母借款,也被成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男方需要偿还一半。

如果男方第一次就请了律师,这25万元的损失完全可以避免。很多时候,当事人舍不得花律师费,殊不知,这点律师费跟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或取得利益相比,根本九牛一毛。

上面的案例只是诸多类似情况中的两个,还有很多很多庭审中的细节问题会直接关乎到第二次起诉的成败,现在你还会认为第一次不同意离婚,被告就不需要请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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