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博士“假离婚”引发的思考:离婚在法律上没有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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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博士“假离婚”引发的思考:离婚在法律上没有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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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博士“假离婚”引发的思考:离婚在法律上没有真假。近日,一篇名为《现实版“我不是潘金莲”,北大博士后骗离婚》的帖子在网上火了。

北大博士“假离婚”引发的思考:离婚在法律上没有真假。

发帖人@御姐坚持到底 (以下化名“小琴”)称,2014年5月,自己和北大博士后方某在京领证结婚。2016年孩子出生后,丈夫称要给孩子上北京户口,提出假离婚,但半年后孩子落户,前夫却拒绝复婚。复婚无果后幡然醒悟,自己是“净身出户”,而丈夫在工作地已有了新欢,且对方已有身孕。

▼网帖节选如下(可滑动上下查看)▼

  外人眼里,我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我自己也一直沉浸在这种幻象里,直到梦醒那刻。

  我的丈夫(前夫),是武汉理工大学博士,北大博士后。

  2014年5月19号,我们在北京海淀民政局领证结婚,寓意“我要久”,现在看来,真是讽刺。

  2016年,男方前往N地工作,我仍在北京上班,两人变成异地夫妻。那时我们感情不错,他时常往返北京看望我,这期间我怀上了孩子。怀孕后,我到J省的公婆家待产,与男方仍然分居两地。

  2016年9月13号,我们的儿子出生了。他在陪产假期间,对我呵护有加。现在回想起来,仍能记起他流露出的关心是那么的真诚和真实。

  我没有想到一个弥天大谎正走向我,把我和我的孩子推入了万丈深渊。而这幕后的推手正是我的丈夫,我孩子的父亲。

  他虽在N地工作,户口仍是北京市集体户口,而我的户口在老家。2016年11月10号,他说为了孩子的将来,还是应该给孩子办理北京户口;而由于我的户口在老家,他又是集体户,这种情况下单位不会给孩子落户,会要求孩子户口随母亲。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我们两个办理“假离婚”,孩子归他,这样单位就不得不让孩子的户口随父亲,落在北京。

  基于一个女人对自己丈夫基本的信任,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离婚协议里没有分割财产,孩子归男方,我竟然也没有多心就签署了。

  事实上,“离婚”后,我一直在婆家继续带孩子,他回N地上班,我们之间也没什么异样。甚至他当时说,为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假离婚一事也别告诉外人,尤其是双方父母,我也完全照办了。现在想来,他也许是怕亲人们知道后,会有人点醒我,更早识破这个骗局。

  2017年春节假期,他陪我回娘家拜年,表现出来的是依然是恩爱有加,贴心的丈夫,慈爱的父亲。那时傻傻的我,仍然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虽然我们还有一些现实的困难,经济条件不算太好,也不能朝朝暮暮厮守,但我相信我们的感情是真实的,其他的都可以慢慢来,一切会好起来的。

  2017年4月,孩子户口事宜已经全部落实,我便提出复婚。然而,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他居然以夫妻感情不和为借口拒绝和我复婚。那一瞬间,我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我被骗了。

  我与他电话沟通,他给我的理由,就是与我没有感情了。

  “假离”变“真离”,我崩溃了。法律上,我们已经离婚,协议也是我亲笔签署的,现在复婚不能,我竟然哭诉无门!他就这样肆意践踏我的尊严,蹂躏我的善良,而我作为受害者,在公婆家一个人不分昼夜地带着孩子,却不知他早已不再把我当成妻子。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这一切真的太荒唐了!

  冷静下来,咨询了几位朋友和律师,都告诉我复婚基本是不可能了,唯有收起伤心,赶紧收集证据,看看能否通过法律手段,在财产上多争取一些。

  而这时我才发现,自己傻得多么彻底。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在公婆名下;因为一直还贷,婚内积蓄所剩无几;他在公司享有一定的股份,办完离婚后,他才增加出资额,成为法人代表、总经理。而这些,都和我毫无关系!我就是真真正正地净身出户了,甚至还失去了孩子的抚养权!

  我也一度在自责,是不是自己哪里不够好?是不是有孩子后对他缺乏关心?是不是太不注意收拾打扮?我时而恨他恨之入骨,时而又想不顾一切去挽回他的心。谁能告诉我,到底是为什么啊!他能不顾多年夫妻情分,不顾刚刚出生的孩子,残忍地抛下我们!我们是一个家庭啊,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啊,难道真的只是一句“没感情”了就能轻易击碎吗?

  电话沟通不畅,我盼着他2018年的春节能回家,当面沟通。这期间,我仍在婆家带孩子,整天郁郁寡欢,也安慰自己说,也许他只是一时任性,等我们能当面聊聊,事情也许还有回转的余地。

  春节还未到,2018年1月的一天,我无意看到了婆婆的手机,而他和婆婆的聊天记录如晴天霹雳,将我击懵在原地,同时也令我幡然醒悟,并再度崩溃——他早已与别人领证结婚,且女方已经怀孕三个月!

  男方在微信中请求自己母亲去安抚一下怀孕的“她”,而婆婆也听从了,背着我与她多次联系,关心她的身体情况。

  而我,在这一切发生之时,什么都不知道,像个傻子一样,在婆家苦苦守候,照顾孩子!

  共同出资的房屋、丈夫公司的资产,统统与我无关!

  一心一意爱着的人,刚刚还说与我只是假离婚,转身却与别人结婚生子!

  付出全部、精心照顾的孩子,我没有抚养权!

  就连朝夕相处的公婆,竟然也合谋骗我,协助男方一夫二妻,游刃有余!

  如此狗血的剧情,怕是拍成电视剧也没人信!

  至于男方的现任,是不是小三我不能确定。她是男方在N地的同事,两个人以前就经常一起吃饭、一起出差,但我出于信任,从来没有过多干涉。

  我知晓内情后,要求男方就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重新拟定离婚协议,但他一再回避。

  我真的很无助,我对他从无二心,对孩子悉心照顾,最后他却对我这样冷血。无奈之下,我通过邮件将此事告知了他的导师,也到N地找过他单位领导。但对方表态这是家事,单位无权过问。看来我真的是走投无路了!

  我没有什么过分的要求,只是当初骗我说“假离婚”,所以协议签署非常草率,如今他要真离,那么我们就重新修正协议,真离就按真离办,不要用这种欺诈的手段,从我这个可怜人身上攫取不多的剩余价值。

  希望他敢作敢当,给我一个说法,给我的家人一个说法,给我们的儿子一个说法。

在小琴提供的视频片段里,男方承认当初为孩子户口“假离婚”。

北大博士“假离婚”引发的思考:离婚在法律上没有真假。

男方说离婚后觉得两人不合适,自然就不复婚了。

北大博士“假离婚”引发的思考:离婚在法律上没有真假。

男方还强调,那是有法律效力的离婚。

北大博士“假离婚”引发的思考:离婚在法律上没有真假。

如今,小琴对复婚已不报希望,她只想争取自己的应有权益——

当初你骗我“假离婚”,所以协议签署非常草率;如今你要真离,那么我们就重新修正协议,真离就按真离办!

北大博士“假离婚”引发的思考:离婚在法律上没有真假。

视频为女方讲述自己的遭遇,请用WI-FI观看。

男方:性格不合 不回应是为孩子考虑

帖子发出后,网友一片叫骂,直指方先生是“渣男”、“现代陈世美”。那么,作为当事人的方先生是怎么说的呢?

4月4日下午3点,方先生接受电话采访。他说,前妻到自己单位去闹,在网上闹,自己没有办法好好工作,现在已经辞去了相关职务。据公开资料显示,方先生为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学博士,北京大学材料化工专业博士后,现为包头某公司法定代表人。

对于前妻在网上曝光此事,方先生称,自己没在网上回应什么,“并不是因为她说的全是对的,而是考虑到孩子,孩子长大以后会被看人笑话,说你爸妈当年在网上互相骂互相撕。”

针对前妻曝光的自己承认是“假离婚”的视频,方先生则非常不忿,称自己当时是被前妻的家人团团围住,“威胁恐吓,逼迫自己说出的话”。

谈及当年的婚姻,方先生表示很后悔,“自己当时只想找一个不讨厌的,最关键是孝顺老人的,其他都没有考虑。”而自己与前妻哥哥是初中同学,关系较好,就忽略了两人性格合不合适。

方先生告诉记者,尽管当时同学朋友都以价值观相差太大为由反对这门婚事,但两人还是领了证,2014年完婚后,两人的矛盾凸显,“从14年底到15年、16年,天天争吵,中间也提过几次离婚,但因为自己的性格比较犹犹豫豫,考虑到女孩子离了婚不太好,压力比较大,也许磨合磨合会好一些。现在有点后悔当初没早点下决定。”

关于“假离婚”和“和他人结婚生子”等问题,方某并不愿意多谈,称“前妻说什么就是什么吧,我也不想跟她在网上扯来扯去。”

提醒:法律上没有“假离婚”只有真离婚

近年来,因离婚“弄假成真”的纠纷屡有发生

北大博士“假离婚”引发的思考:离婚在法律上没有真假。

正如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的剧情,女主角李雪莲被哄骗假离婚,结果老公却跟别人结了婚!她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电影里李雪莲要求判离婚无效,她失败了。而生活里这类纠纷同样得不到法院支持。

《婚姻法》明确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履行了相关程序,就具备法律效力。就算夫妻签署了“假离婚”协议,法院也不会采纳,这样的协议无法获得法定认可,不具备法律效力。

网友评论

@ourdream2018:

女的很傻很天真,男的很渣很精明。

@我盼涨停板:凡是花言巧语提议假离婚的,应对的一方只要坚持一条就行,谁提离婚谁净身出户。

@u_112585547:不排除当初两口子确实打着“假离婚”的心理办事情,结果没想到扯证后,男的遇到了一个比前妻更好的,又处在离婚状态(虽然说好是假离)……多么考验人性啊。

@东江华府:离婚协议,白纸黑字。我只想说,敢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是狗屎,你也得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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