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学生的,千万不能开这种玩笑,后果很严重

广州中学生恶作剧导致同学受伤,法院判赔10万余元,

【导语】一起令人深思的民事案例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判决。就读于广州某中学初一年级的小杰,因恶作剧导致同班同学思思严重受伤。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最终判决小杰及其父母向思思赔偿10万余元。这一案例不仅让我们看到了玩闹中的危险,更提醒我们要尊重他人,遵守安全规则。

【事件回顾】2021年9月的一天午休时,小杰在路过思思的座位时,突生玩心,偷偷将她的椅子往后拉出一定距离。当思思坐下时,不慎坐空并仰倒,后脑勺碰到椅子,着地不起,同时感到头部疼痛、看东西模糊。经过多家医院的治疗,思思被诊断出颅脑外伤、视物模糊、双目视神经挫伤等。小杰的父母在事发后向思思父母支付了部分治疗费用。

【法律解析】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杰的行为与思思的受伤存在因果关系,且小杰在做出侵权行为时已具备相应的判断能力,存在过错。因此,小杰应承担思思由其侵权行为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于小杰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由其父母承担。

【学校责任认定】至于校方的责任认定,法院认为,学校在平时已尽到纪律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职责。事发时为午休时间,虽然每层楼仅由一名教官管理,但中学生入学时均已年满12周岁,具有一定的规则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并且学校老师在事发后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到校处理及陪思思就医。因此,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启示】这一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看似无害的恶作剧,实则蕴藏着巨大的风险。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备基本的规则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到既不伤害他人,也要尽量避免自己受到伤害。此外,我们还应学会尊重他人,与同学和睦相处,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学习环境。

对于家长和教育机构来说,这个案例也提醒我们要更加注重孩子的安全教育和规则教育。只有通过良好的教育和引导,才能让孩子们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给他人带来的伤害和后果,从而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定,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总之,这个民事案例教育了我们每个人要尊重他人、遵守规则、注意安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同时也要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的人:玩闹要有度,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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