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婚内继承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法定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遗嘱继承的财产就一定是个人财产吗?

杨欣律师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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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婚内继承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法定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遗嘱继承的财产就一定是个人财产吗?

被继承人去世时,继承开始。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由此可见,遗产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从被继承人去世到继承人实际继承到遗产,中间也有诸多不确定因素,如放弃继承等。那么,婚内继承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法定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遗嘱继承的财产就一定是个人财产吗?

上海离婚律师:婚内继承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法定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遗嘱继承的财产就一定是个人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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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继承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只要没有协议约定婚内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则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此可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实际继承的遗产,只要被继承人没有通过遗嘱明确表示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那么该遗产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分割。如果被继承人已经死亡,继承人之间尚未对该遗产进行分割,此时离婚该遗产应当如何处理?有种观点认为:此种情况下,遗产尚未实际取得,无法确定遗产的数额,况且该遗产能否实际取得还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因此,其不能称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自然不能认定时夫妻共同财产。相反观点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因此,夫妻一方所继承的遗产份额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确定,属于可以预见应当得到的遗产。如果夫妻一方因为离婚故意拖延遗产分割的时间,这无疑对配偶方非常不公平。鉴于这些争议的存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后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作为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可以继承遗产,但继承人之间尚未对该遗产进行分配的,由于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仍有权放弃继承,因此,离婚诉讼中,法院对继承人的配偶要求分割该遗产的请求不予处理,但可以保留其诉权,由当事人在其权利条件具备时再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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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通过法定继承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签有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各自婚内继承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因为法定继承,被继承人在去世前一般都没有明确的意思表示,无法确定继承人婚内继承的遗产是被继承人明确只归其一人所有的个人财产。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内继承的遗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法定继承的遗产即便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还是存在分多分少的问题。法定继承的继承人基于个人身份关系在婚内继承遗产,可以说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做出了较大贡献,法院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必然会予以考虑。但离婚诉讼是夫妻双方的博弈,影响离婚财产分割的因素有很多,不只考虑对财产的贡献大小,还有民法典规定的照顾子女、照顾女方、照顾婚姻的无过错方原则,此外,还有公平公正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维持现状原则、照顾生活居住困难的一方、恶意转移财产一方少分不分原则等等……当事人如想在离婚时多分,必要时还是需要委托专业离婚律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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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的财产就一定是个人财产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遗产,如果立遗嘱人明确规定遗产归夫妻一方所有,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若遗嘱明确表示由夫妻双方共同继承或接受遗赠,法律也会充分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该继承的遗产应为夫妻共有。

但若夫妻双方签有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婚内任何一方接受遗嘱继承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同样尊重夫妻双方的约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如果你仍有不解,可以联系我们详细咨询。上海离婚律师:婚内继承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法定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遗嘱继承的财产就一定是个人财产吗?欢迎关注白杨家事律师微信公众号。创办者杨欣律师,16年只做离婚案件。本号推送文章皆为杨欣律师原创作品,内容丰富。涵盖婚姻法学研究,离婚经验总结,离婚诉讼技巧分析等等。本号文章适合细读,杨欣律师免费分享,希望帮助婚姻中不幸的人走出眼前短暂的黑暗…律师策划,一言值千金。法律咨询,宜早不宜迟。如需法律帮助,请长按下方二维码添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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