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赔500万!国内自媒体名誉权侵权赔偿额创下纪录

新华网武汉9月1日电(记者熊琦)记者近日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汽车”)诉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二审胜诉,法院判决科技公司删除相关视频并公开道歉,同时赔偿500万元。这一案件也成为国内自媒体名誉权侵权赔偿金额最高的案件。

2021年8月起,上述科技公司旗下的某自媒体账号密集发布东风汽车最新车型拆解视频53条,视频内容持续近三个月时间,视频评论区收到点赞 1031088 次,评价66954 次。东风汽车认为相关视频严重侵害其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遂向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判赔500万!国内自媒体名誉权侵权赔偿额创下纪录

一审法院于2022年1月立案受理并于2022年12月依法判决东风汽车胜诉,科技公司删除涉案视频并公开道歉,同时赔偿东风汽车经济损失500万元。

在判决书中,法院认为,通过发布视频内容,上述科技公司获得了可能为该公司转化为销售机会的关注度,客观上造成贬低东风汽车旗下产品并阻止其形成交易的机会以及产生经营损失的不良后果,不适用消费者对车辆进行评价的标准和要求,构成了对东风汽车商誉的侵害。

法院指出,根据被告科技公司认可的网页信息,定制视频 60 秒以上每条收费 150000 元,其所称发布案涉视频仅为公共利益,不符合市场规律和常理。汽车公司研发产品需要投入巨额科研经费,若科技公司以相对微不足道的成本,以中伤为手段,使阻止竞争对手获得交易机会的非法目的得以实现,并为不正当竞争主体所效仿,则市场竞争秩序将被打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上述科技公司删除所有视频及评论、公开道歉30日。根据科技公司发布内容的持续时间以及影响范围,判决赔偿原告500万元。

科技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于2023年2月立案并于2023年8月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该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自媒体应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精神、诚信精神为指引,发挥正面引领作用,而不应通过贬低、诋毁企业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等手段,损害企业合法权益,以谋取不当经济利益。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自媒体发布信息和进行舆论监督均具有基本的“法度”,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舆论监督,应当基于客观事实,将真实信息呈现给消费者,不能突破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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