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没有领证的婚姻,分手后如何处理财产?

在社会不断进步与人们思想不断开放的今天,同居但不领证结婚的现象越来越多。但一旦面临情感不和而分手,没有结婚,对于财产的分割便成为了一个大难题。

北京离婚律师:没有领证的婚姻,分手后如何处理财产?

1、怎么才能认定为同居?

同居关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同居双方为异性,即同居关系只产生在男女之间;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这是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的本质区别,如果双方办理了合法的婚姻登记手续,那么双方便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便无同居一说;第三,同居关系具有持续性、稳定性、自愿性和公开性的特点。同居须是一种有稳定对象的连续行为状态,且双方都出于自愿并且公开。

2、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认定。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一般是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是指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因同居期间双方的共同投资行为或者共同购置财产行为产生的;2、双方购置的财产一直存续,可以进行分割的。工资,奖金等收入都不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北京离婚律师:没有领证的婚姻,分手后如何处理财产?

3、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4、同居期间的支出能要求对方返还么?

这也是同居的情侣们在分手后问的最多的一个问题。例如在同居期间,男方多次给女方买纪念日礼物,情人节礼物等,结果婚没结成,男方要求女方返还这些花费。国内某中院在一次判决中给出了解释:恋爱期间,一方或其近亲属以恋爱双方结婚为目的,自愿赠与另一方财物,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当缔结婚姻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行为失效,赠与人要求对方返还的,一般予以支持。但赠与财物已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支出的,可酌情扣减后返还。

北京离婚律师:没有领证的婚姻,分手后如何处理财产?

实际上,同居生活期间的消费支出,不属于同居析产分割的范围。同居析产只分割同居共同财产,双方在同居中给对方的支出是不属于共有财产的,所以无法要求对方返还。但是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做了约定,一方可以依据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财产。

在同居期间,如果您不想因以后的财产纠纷而苦恼,双方可以签订一份财产协议,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做出明确的约定。保留大额支出的流水记录,双方做出决定的聊天记录也能很好的避免财产纠纷。

即使两个人还是处于同居恋爱的阶段,双方也应相互诚实,相互尊重,不动歪心思,以结婚为目的。这样两个人才能更快地步入婚姻殿堂,收获一段美好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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