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第一次因为酒驾被处罚,就应该从中吸取教训,然而枣阳一驾驶员竟然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醉驾。
醉酒驾驶被查获
2019年2月28日14时许,枣阳交警大队一中队在新华路桥头开展酒醉驾查处专项行动,驾驶员张某因醉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鄂F2H***轿车被查获,经民警现场酒精检测,张某的酒精含量为85ml/100ml。
民警依法暂扣了张某的车辆,并对其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4.1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暂扣期间不悔改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现年59岁的张某曾于2018年8月11日因酒后驾驶被枣阳交警大队五中队查获,被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处罚,同时所持有的B1B1证降级。
目前,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驾驶证将会被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同时交警还对其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了从重处罚。
对于酒驾查处的态度
襄阳交警一直是零容忍
重拳查处酒醉驾
严格执法不放松
交警蜀黍温馨提示
珍爱生命守交规
切莫以身来试法
审核:马辉
编辑:向小渊
来源:枣阳交警大队
好看点一下 大家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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