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律师说法】新《民事诉讼法》中的遗产管理人制度

【公职律师说法】新《民事诉讼法》中的遗产管理人制度

遗产管理人制度

2023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是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先后经历了2007年、2012年、2017年、2021年四次修正,在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审理民事纠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与《民法典》规定的遗产管理人制度保持衔接,细化遗产管理人制度的程序法规则,回应司法实践需求,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在第十五章“特别程序”中新增一节“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对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的管辖法院、人民法院判决指定遗产管理人的原则、遗产管理人存在特殊情形下的处理等作出规定,从而为此类案件的审理提供明确的程序指引,增强了规则的可操作性,有利于遗产管理人制度功能的充分发挥。

那么,关于遗产管理人制度,您了解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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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1

案例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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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日报》报道,2016年1月,时年38岁的北京丰台人杨某利去世,留下了一套没有还完贷款的商品房。杨某利父母双亡、未婚、无子女,也没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更未留下遗嘱。这意味着,没有人继承杨某利的房子。

近日,一场诉讼在丰台法院进行,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申请丰台区民政局成为杨某利的遗产管理人。4月28日,法院判决认定丰台区民政局为杨某利的遗产管理人。很多人感到意外,民政局怎么能“接手”,但这就是判决结果,也符合法律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如果杨某利家住农村,村民委员会就是他的遗产管理人,考虑其为非农业户口,所以丰台区民政局担任他的遗产管理人,确为适格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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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律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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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设置遗产管理人制度?

随着我国现在老龄化的加剧、私人财富的增加,遗产的数量及种类激增,围绕遗产的保管、债务清偿和分配等产生的法律关系日益复杂,从而导致遗产纠纷的数量不断上升,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继承编”创设了遗产管理人制度。遗产处理困境在实践中长期存在,《继承法》时代的遗产处理大多由继承人自力完成,因没有可参照的程序性指引,也缺少专业辅助,遗产处理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不仅容易引发纠纷,也不利于其他继承规则的落实。一方面遗产分配效率低下,另一方面如果被继承人留有尚未履行的债务,则其债权人利益难以保障。

遗产管理人制度的设立,正弥补了上述问题法律上的缺漏,有利于妥善管理、分割遗产,保护、平衡继承关系当事人的利益,基本解决了遗产纠纷的诉讼担当问题,明确了遗产管理人和遗嘱执行人的权利和责任。

遗产管理人如何产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遗产管理人有哪些职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遗产管理人有什么权利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规定: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

新修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遗产管理人违反遗产管理职责,严重侵害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撤销其遗产管理人资格,并依法指定新的遗产管理人。

新修订《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利害关系人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的,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申请事由和具体请求,并附有被继承人死亡的相关证据。

第一百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审查核实,并按照有利于遗产管理的原则,判决指定遗产管理人。

第一百九十六条 被指定的遗产管理人死亡、终止、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存在其他无法继续履行遗产管理职责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本人的申请另行指定遗产管理人。

编辑:何宇维

校核:焦姣

审核:曹进、朱柯颖、尹艺霖

来源:局政策法规处、雅安监狱(案例分析由雅安监狱公职律师张拥军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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