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状范本(2023版)

前言: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此,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准予离婚的重要因素,但实践中,有的离婚案件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那么第一次起诉一般不判决离婚,第二次再起诉,判决离的可能性较大。但也不是绝对的,有的可能要第三次或者多次才能判决离婚。

日常业务中,经常有当事人向我询问是否有针对第一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以及第三次起诉离婚的民事起诉状模板或范本,下面小编整理了三次起诉的范本,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也欢迎阅读与收藏。

正文

民事起诉状应当首先写明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其次是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般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及探望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等问题。

第一次起诉: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XX,女,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电话:XX

被告:张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电话:XX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判决原、被告所生女儿XX随原告共同生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至年满十八周岁止;

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XX弄XX号XX室(现价约为:2000万元);

4、法院诉讼费依法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XX年相识,双方于XX年XX月XX日在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登记结婚。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女,取名XX。

婚前两人的感情尚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生活中各种矛盾的激化,导致双方的感情已荡然无存。XX年XX月,原告搬出住所,双方开始分居至今。

原告认为,XX年XX月开始分居后,婚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双方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和好的可能,原告坚决要求离婚。被告对女儿XX的生活和教育漠不关心,为有利于女儿的健康成长,应由原告抚养为宜。双方有共同财产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XX弄XX号XX室一套,请求法院依法分割。

现依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决,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XX年XX月XX日

第二次起诉: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XX,女,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电话:XX

被告:张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电话:XX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判决原、被告所生女儿XX随原告共同生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至年满十八周岁止;

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XX弄XX号XX室(现价约为:2200万元);

4、法院诉讼费依法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XX年相识,双方于XX年XX月XX日在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登记结婚。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女,取名XX。

原告于XX年XX月XX日向贵院提出离婚诉讼,贵院于XX年XX月XX日正式立案,但审理后贵院以原、被告双方感情彻底破裂的依据尚不充分为由,于XX年XX月XX日判决不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但自贵院判决以来,双方矛盾一直存续且一直保持分居状态,现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原告认为现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根本没有和好的可能,难以共同生活。

为此,原告特再次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如诉请。

此致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XX年XX月XX日

第三次起诉: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XX,女,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电话:XX

被告:张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电话:XX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判决原、被告所生女儿XX随原告共同生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至年满十八周岁止;

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XX弄XX号XX室(现价约为:2500万元);

4、法院诉讼费依法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XX年相识,双方于XX年XX月XX日在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登记结婚。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女,取名XX。

原告于XX年XX月XX日向贵院提出离婚诉讼,但贵院以原、被告双方感情彻底破裂的依据尚不充分为由,于XX年XX月XX日判决不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因此,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于XX年XX月XX日再次向贵院提出起诉,要求判决与被告离婚,但贵院以不足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为由,于XX年XX月XX日再次判决不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原告从第一次起诉开始,双方就已感情完全破裂,原告坚决要与被告离婚。原告多次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也已经证明原被告感情确已完全彻底破裂,再无和好可能。

为此,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秉着不管再起诉多少次,也誓要与被告离婚的原则,再次依法提出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

此致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XX年XX月XX日

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END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阳光百合阳光百合
上一篇 2023-10-12 17:03
下一篇 2023-10-12 17:16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