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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流产并非故意杀人罪所指,因为该罪行的对象是人,而非孕妇本身。孕妇在乘车时遭到了路怒男子的强行停车和砸车行为,还遭到了辱骂。警方依法对该男子进行了行政拘留,而孕妇则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如果孕妇因为流产而不幸导致身体出现问题,那么该男子是否涉嫌故意杀人罪呢?

我国法律认为,自然人的存在是以出生为前提的。因此,在出生前,孕妇只是母体的一部分,不能被视为独立的个体。只有在出生后,才能被视为法律或社会意义上的人。因此,如果孕妇流产是因为男子的殴打行为所致,那么该男子就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该男子的行为可以被视为故意伤害罪,因为他的行为导致了孕妇的身体受伤。如果孕妇因为流产而不幸死亡,那么该男子的犯罪动机可能是故意殴打致人死亡,此时他就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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