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达律所法律座谈会:在离婚案中就抚养权之争寻求情与法的平衡

2023年9月20日,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召开了“第八次培训分享座谈会”,本次座谈会由王文霞律师主讲,重点对离婚案件中如何最大程度争取子女的抚养权,以及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可能或者应当参考哪些法律和事实因素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究。

王文霞律师分享的离婚案件系由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朱现领主任和王文霞律师共同代理。2016年刘先生与李女士通过相亲结识并最终确定了恋爱关系,一年后登记结婚,两年后育有一子,却最终因性格不合导致感情破裂遂协议离婚,但二人未能就财产分割及儿子的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只好提起诉讼。

2021年刘先生第一次起诉时法院未判决离婚,之后二人便长期分居近一年且感情无任何好转的可能,刘先生便于2022年再次起诉离婚。

朱现领主任和王文霞律师根据当事人李女士提供的信息,制作了访谈提纲,进一步挖掘事实细节和证据线索,对本案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和抚养权分别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做出如下分析:

就夫妻共同财产而言,二人所住的房屋为刘先生婚前购买,但婚后李女士亦还贷近五年,所以多年来房屋增值部分及共同还贷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工资、公积金、养老保险个人缴存额、信用卡及储蓄卡内的存款和大额支出等都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析产,并且刘先生和李女士在各自的公司中还存在部分股权难以界定、划分。也就是说在财产部分二人实际上相互牵制,很难划分清楚。

就儿子抚养权而言,刘先生主张自己在北京有房有户口,具有一定优势,但实际上系李女士承担了二人婚后共同生活中的大部分经济支出,李女士花费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照料孩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付出很多。尽管李女士不是北京户口,但薪资相对较高,经济条件较好,能够给儿子提供更好的教育和生活环境,而刘先生多次离职工作并不稳定,还因沉迷游戏对儿子缺少陪伴,未尽到丈夫与父亲的责任。

泽达律所法律座谈会:在离婚案中就抚养权之争寻求情与法的平衡

本案在朱现领主任和王文霞律师的主持下,经过多次组织记录、沟通与反馈,最终为李女士争取到了儿子的抚养权,两位律师的专业与细致也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在本次座谈会中,王文霞律师以上述案例为切入点,从三个方面对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抚养权纠纷进行了展开论述。

首先,要重点把握子女的年龄段。因为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其次,要注意上述条款中规定的“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在实践中存在着诸多的参酌因素。其中最典型的是孩子的真实意愿、孩子的稳定生活状态、父母的条件等等,其中经济条件至关重要,但很多时候各种因素会交叠存在,很难讲某一因素即是一贯的决定性因素,还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立足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考量,才能作出综合认定,而这些因素就是作为律师应当重点把握的。

最后,离婚纠纷中不仅涉及子女抚养的问题,还会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因此当事人应当明确自己最想争取何种利益,比如在本案中李女士主要想获取儿子的抚养权,那如在财产分割上能够作出让步,也更易与对方就子女抚养问题协商解决。

泽达律所法律座谈会:在离婚案中就抚养权之争寻求情与法的平衡

除此之外,王文霞律师还强调,即便抚养权暂时不归己方,也不意味着今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可能。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等,都是导致抚养权变更的事由。

在本次座谈会上,其余律师也积极发言,就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提出了一些问题和困惑,分享了各自的经验和做法。

本次座谈会作为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的常驻活动,旨在提高法律意识,加强法律交流,为解决现实法律问题提供思路和方案,未来也将继续举办。通过每一位主办律师的分享与所有律师的参与,共同钻研综合领域的法律业务,增强泽达律所整体的专业水平,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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