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要不要接受调解?

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急剧上升,很多地区的劳动仲裁部门案件堆积。仲裁法律规定应当在受理后 60 日内审理出结果的,很多时候不得不延期审理。

面对案多人少的实际现状,大多劳动争议,仲裁委都会建议通过双方调解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可以看出,以调解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并非对案件增多的应对方式,而是劳动仲裁对劳动争议处理原则。

那么产生劳动争议,以调解处理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哪些优缺点?如何申请仲裁调解?申请后的调解流程和结果又是如何呢?

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争议调解无需律师代理,所需要的时间也更短,不像申请劳动仲裁,受理、审理、上诉会花费很长的时间。

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通过调解可以减少劳动争议赔偿损失,避免劳动争议的不良影响。

还有就是,以调解处理劳动争议,劳动双方不用费尽心力进行举证,也不知道对方掌握了哪些证据。

当然,劳动争议调解的前提,就是双方需要自愿接受调解。调解的结果一般也会比仲裁诉求要低一些。

劳动争议调解的申请、调解、执行流程:

1、申请调解:劳动双方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提出的调解请求。调解不是劳动争议解决的必经阶段,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2、案件受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调解委员会在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及时将决定通知双方当事人。

3、进行调查:案件受理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及对调解申请提出的意见和依据。

4、实施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召开调解会议对争议双方的分歧进行调解。参加人员是争议双方当事人或其代表,其他有关部门或个人也可以参加。5、调解协议的执行:调解达成协议,制作调解协议书,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应按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内容自觉地执行。

对调解结果不满、不执行怎么办?

经过调解,制作了调解协议书,之后一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不满意,不执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五条 申请仲裁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相关法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

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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