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启律所:离婚协议中约定财产归属,离婚后一方反悔如何维权?

基本案情:

刘XX与李XX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婚后购买的房产归刘XX所有,剩余的房屋贷款由李XX归还;另有一辆按揭车辆归刘XX所有,按揭款由李XX承担,按揭还完以后过户给刘XX。在双方登记离婚以后,李XX突然发消息称其还不上贷款,房子会被银行拍卖,车子会被贷款公司拖走。刘XX迫于无奈自行筹款将剩余房贷、车贷提前一次性结清,李xx还擅自将车子开走,刘xx报警将车子追回。迫于无奈,刘xx咨询律师起诉

枫启律所:离婚协议中约定财产归属,离婚后一方反悔如何维权?

办案思路:

刘xx与李xx签订的《离婚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李XX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承担归还房屋贷款与车辆贷款的责任。现因李XX违背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还款责任。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一次性偿还房款、车款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办案结果:法院判决李xx一次性支付房款和车款,并且配合车子过户手续

相关法条: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阳光百合阳光百合
上一篇 2023-10-03
下一篇 2023-10-0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