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法通】合同中的违约金如何约定?

合同,不仅仅是合作时双方履行义务的凭证,更是发生纠纷后,评判过错、定分止争的依据。

而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当一方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时,应向守约方支付的金钱。

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

因此,作为合同的主要部分,违约金,不仅要约定,更要贴合合同实际情况来进行约定,那么合同中的违约金要如何约定才合适?

【易法通】合同中的违约金如何约定?

违约后,主张违约金过高不被支持

2022年9月6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约定在合同期限内A公司以每吨1100元的价格向B公司提供两列(每列约3200吨)煤炭。

B公司付20万元预付款给A公司,A公司在合同期内启动列车计划并将3200吨煤运至指定站台后,B实际按出轨道衡吨位+铁路大票实际运费结算,双方多退少补,24小时内结清余款。

同时,双方约定A公司如未在合同期内取得火车承运大票,B公司有权取消合同,A公司需退还B公司各项费用,并承担合同总金额10%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B公司向A公司支付预付款共计402万元。

后因A公司未依约履行合同亦未退还全部预付款,B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A公司退还预付款172万元并承担70.4万元违约。

A公司主张案涉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请求法院予以减免,但其提供的证据难以证明其诉请,且B公司二审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案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并未过分高于A公司的可期待利益及实际损失

二审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的规定,综合本案中B公司并未存在过错、案涉合同并未实际履行等情况,最终维持了一审判决,未支持某煤炭贸易公司减少违约金数额的请求。

【易法通】合同中的违约金如何约定?

实操干货

No.1

原则上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实务中,法院判定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高时,一般会重点考虑实际损失

当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时,即会被判定违约金过高,若违约方提出适当减少的要求,往往会得到法院支持(违约金过高的举证责任归于违约方)。

具体调整幅度还会参照违约方是否故意违约、合同的履行情况、预期利益、缔约地位强弱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酌情予以衡量确定。

No.2

或参照LPR的标准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修订了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即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该规定通常用于民间借贷,但或对买卖合同违约金的审理也具有参考价值,实践中也多有获法院支持的案例。

注意,是参照不是必须参照,LPR的4倍目前并非是一定会被法院支持的违约金约定标准。

买卖合同中的付款责任并非借款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还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因素确定。

No.3

损失以可预见性为条件

买卖交易中,如卖方逾期交付或未能交付货物,可能导致买方无法对第三方交付,被动违约,从而构成损失,然而这些损失卖方可能抗辩不知情或不可预见。

因此建议合同双方在合同中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予以明确,以此加强损失的具体性和可预见性,来争取获得法院支持。

【易法通】合同中的违约金如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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