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员工可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员工发生工伤,可享受到的工伤待遇因受伤程度不同,其项目及标准均不同,笔者对《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行了整理、梳理。

定残前,用人单位承担给付的项目

停工留薪期工资(一般以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作出之日作为停工留薪期的截止日,最长为24个月):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

停工留薪期护理:由单位承担护理的责任(安排护理人员或给付护理费均可)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如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

医疗费用

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计算,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0%)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0%)

伙食补助费

交通费、食宿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康复费用

辅助器具

工伤复发,产生的医疗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辅助器具、停工留薪期工资(此项由用人单位承担)。

  • 1-4级伤残可享受待遇(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标准计算,一级(27个月)、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

伤残津贴:以本人工资为标准计算,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

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5-6级伤残可享受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标准计算,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

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以本人工资为标准计算,五级(70%)、六级(60%),此项由用人单位承担给付义务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北京为例,解除或终止劳关系时的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计算,五级(18个月)、六级(15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承担给付义务,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7-10级伤残可享受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标准计算,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北京为例,解除或终止劳关系时的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计算,七级(12个月)、八级(9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3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承担给付义务,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因工死亡的

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以本人工资为基数,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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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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