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判几年?

张秀峰律师案例研究

基本案情:王某在未取得国家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号、商标注册和工商部门登记的情况下,虚构A公司和B商标,在互联网上注册登记A公司网站,并私刻A公司合同专用章、印刷宣传册及产品说明书。从别处购买农药原药,私自灌装二十余种伪劣农药,向夏某低价销售。经中国上海测试中心农药行业测试点检验,上述涉案农药有效成分均不符合明示值

一审在案证据详情略。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在未取得国家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号、商标注册和工商登记的情况下,通过购买、定制、灌装的方式,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43.74万余元,查获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价值15.2万余元,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夏某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19万余元,其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王某处被查获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价值15.2万余元,系犯罪未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王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但在审理期间脱逃,后被抓获归案,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夏某被抓获归案后及庭审中均能如实供述,且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夏某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判决:一、被告人王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二、被告人夏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二万元。三、被告人王某、夏某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扣押的伪劣农药、化肥予以没收。

二人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上诉人王某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化肥,销售金额43.74万余元,另被查获尚未销售的伪劣农药及化肥价值15.2万余元;上诉人夏某销售伪劣农药,销售金额19万余元等的事实,有经一审庭审举证质证,查证属实的书证、扣押物品清单及照片、鉴定意见、证人证言、辨认笔录、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等相关证据证实,二审中,二上诉人没有提出影响本案事实认定的新的证据,王某及夏某表示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没有异议且自愿认罪,本院依法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另查明:二审中,王某的亲属代王某自愿缴纳一审判决所确定的罚金30万元,夏某的亲属代夏某自愿缴纳一审判决所确定的罚金12万元。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王某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在未取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王某的销售金额为43.74万余元,另查获其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价值15.2万余元。被告人夏某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为19万余元,其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王某被查获尚未销售的价值15.2万余元伪劣产品部分,应认定为犯罪未遂,依法可予减轻处罚。

案发后,王某虽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但在审理期间脱逃,后被抓获归案,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案发后,上诉人夏某能如实供述,系坦白,且其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依法可予从轻处罚。原审法院在量刑时已充分考虑上诉人王某、夏某各自具体的犯罪情节、所具有量刑情节,量刑并无不当。鉴于上诉人王某二审期间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上诉人王某、夏某的亲属均代为缴纳一审判决所确定的罚金,本院决定在原判基础上对二上诉人再予从轻处罚。

二审判决:上诉人王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已缴纳。)

上诉人夏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已缴纳。)

什么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

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

“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

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本罪的追诉标准一般是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未达到5万元的,是未遂,一般不处以刑事处罚。

注意事项:①销售伪劣产品,同时触犯诈骗罪的,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②如果向终端消费者告知伪劣产品实情,消费者愿意接受,则既不构成诈骗罪也不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③如果向批发商告知伪劣产品实情,批发商愿意接受,仍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判几年,罚金是多少?

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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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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