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分析(2016年)(行政法)

一、案情

材料一:孙某与村委会达成在该村采砂的协议,期限为5年,孙某向甲市乙县国土资源局申请采矿许可,该局向孙某发放采矿许可证,载明采矿的有效期为两年,至2015年10月20日止。

2015年10月15日国土资源局通知孙某,根据国土资源局日前发布的《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采砂的规定》,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再进行延续,被许可人应当立即的停止采砂的行为,撤回采砂设备和设施。

孙某以与村委会的协议未到期、投资未收回为由继续开采,并于2015年10月28日向乙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延续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该局通知其许可证已失效,无法续期。

2015年11月20日,乙县国土资源局接到了举报,得知了孙某仍然在开采,以孙某未经批准非法采砂,违反《矿产资源法》为由,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孙某向法院请求撤销通知书,一并请求对《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采砂的规定》进行审查。

孙某为了解《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采砂的规定》的内容,向甲市国土资源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材料二: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法律案例分析(2016年)(行政法)

二.分析

(一).结合材料一回答以下问题:

1.《行政许可法》对被许可人申请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有何要求,行政许可机关接到申请后应该作何处理?

问题一,行政许可人应带在行政许可到期前的30前内申请延续行政许可。问题二,行政许可机关应到在接到行政许可的7日内作出是否延续是否延续申请的决定,若在7日内没有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续行政许可的申请。

标准答案:行政许可法规定,被许可人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许可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向做出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从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2.孙某一并审查的请求是否符合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原告在行政诉讼中一并请求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孙某请求一并审查的请求不符合要求,因为乙县国土资源局对于孙某做出处罚决定,依据的是《矿产资源法),而孙某请求对《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采砂的规定》进行一并审查是不符合规定的。原告在行政诉讼中提出一并请求审查的要求是,被处罚的行政行为与该行政规范性文件之间存在着联系,该规范性文件是做出行政行为的依据。

标准答案:本案中,因《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采砂的规定》并非被诉行政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作出的依据,孙某的请求不成立。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在行政行为中一并请求审查规范性的文件需要符合下列的要求:该规范性文件为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但不含规章;该规范性文件是行政行为做出的一句;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法庭调查中提出。

3.行政诉讼中,如果法院经审查认定该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应作何处理?

如果认定该规范性文件不合法,法院可以向制定该规范性文件机关提出建议;也可以向其上一级政府、监察机关等部门提出相关的建议。

标准答案:法院不作为认定行政机关合法的依据,并且在裁判理由中于予以阐明。做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应当向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并且可以抄送制定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上一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机关。

4.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性质作出何种判断,并且简要阐述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不同点。

对于《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属于行政处罚的行为,因为乙县国土资源局对于孙某的行为,是增加了孙某负担的行为,增加了孙某的负担,故其属于行政处罚的行为。对于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不同点是,行政处罚的行为增加了当事人的负担,行政强制的行为是为了遏制住违法的行为。

标准答案:行政强制制裁的目的是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的扩大等,预防性和强制性是其本质的特点。行政处罚的目的是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制裁性是其本质的特点。

本案中,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在于制止孙某的违法行为,不具有制裁性,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不同点主要体现在以下的方面:(1)目的不同:行政处罚的目的是制裁性,给予违法者的制裁是其本质的特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预防性和制止性,即在行政管理中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2)阶段不同: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查处作出的处理决定,常发生在行政程序的终了之时;行政强制措施是对人身自由财物等实施的暂时性限制、控制措施,常发生行政行为的前端。(3)表现形式不同:行政处罚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有限制公民自由、查封、扣押以及冻结等。

(二).结合材料一和材料二进行作答(要求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流畅;总字数不得少于500字);谈谈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和作用,以及处理公开与不公开关系的表达。

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建立公开透明的政府,加强对于政府行为的监督,有利于提高公民的主人翁意识和自身的权利意识水平,增强公民公民的权利意识,更好的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作为公民的义务,让公民加强对于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的监督;有利于建设廉洁性的政府,减少甚至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使得政府更加的廉洁高效,服务于民,让政府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有利于促进社会商业经济的发展,对于涉及到相关经济领域的行为及时进行公开,有利于使得经济秩序更好地运行和发展;有利于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形成讲廉洁的社会风气,带动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有利于形成更好的建设服务型的政府,让政府更好地服务于人民,让政府更好地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原则,更好地便利于人民群众。

对于政府信息的公开与不公开,在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对于一般的政府信息,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按时及时进行公开,对于公民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应当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无需说明申请信息的用途,对于政政府的信息进行公开,对于涉及到国家安全秘密、商业秘密等的信息应当不得公开,对于涉及到个人隐私等应当看具体的情况,是否需要进行政府相关信息的公开。

标准答案: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和作用是多个方面的:(1)在当今信息时代,信息的价值和意义是难以估量的,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是巨大的,充分发挥信息的效用,是政府的重要职责(2)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让公众了解政府运作的情况和掌握所需要的资料,是公众行使对政府和国家管理活动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前提,是民主政治的核心内容之一(3)“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政府信息公开可以将政府的活动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可以推进行政的公众,对于防止腐败具有重要的作用(4)政府信息公开还可以满足公民、组织的个人需要,推动科学研究发展等的功能和作用。处理政府信息的公开和不公开应当从以下的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政府信息公开要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的获取政府的信息;防止出现因为公开不当出现的失密、泄密而损害了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经济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和不公开关系取决于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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