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什么时候成立,何时生效?

《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因此,房屋买卖合同应在买卖双方达成书面的一致意思表示时成立。

同时,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虽然双方仅口头达成 买卖房屋的一致意思表示未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若买方已经支付大部分房款或卖方已交付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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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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