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无证行医致人死亡,鉴定发现另有隐情?律师这样辩护获缓刑

来沪务工的林光耀在出租屋内突感不适

为贪图便宜

妻子找到附近的“李医生”进行治疗

林光耀却在两次输液后不幸去世

原来

这名所谓的“李医生”其实并无行医资质

他也因此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鉴定报告却显示另有隐情

如何为他辩护?

以下是上海毅也岩律师事务所

张轶律师的讲述

突感不适就近寻“医”

2012年12月的一天上午,租住在市郊某城中村的外来务工者林光耀忽然出现腹泻、头晕等情况,因为知道村里有个“李医生”开设了一家私人小诊所,他便让妻子去找李医生配点药。

李医生在简单询问病情后,开了几盒药让林光耀服用。

林光耀的妻子拿着药回家后,马上按照李医生的嘱咐让林光耀吃了药,但一直到下午林光耀的病情也没有好转。

于是林光耀的妻子只能又来找李医生,并希望李医生能够上门进行诊治。

在林光耀妻子的请求下,李医生上门给林光耀量了血压、测了体温,在进行了这些简单的询问和诊断后,他表示林光耀并无大碍,但需要输液治疗,随后收取了诊疗费50元。

医生无证行医致人死亡,鉴定发现另有隐情?律师这样辩护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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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输液病人死亡

第二天早晨,林光耀的妻子再次打电话给李医生,称丈夫的病情还是没有好转,李医生又上门为林光耀更换药物进行了输液治疗,并收取了诊疗费65元。

到了中午林光耀输液完毕,但病情非但没有减轻,反而有加重的趋势。

下午三点多,林光耀的妻子发现丈夫手脚冰冷,人已经没有任何反应。

最终,送到医院的林光耀还是被确认死亡了。

案情清楚死因存疑

当天,名叫李学庆的“李医生”就被叫到了公安机关。

对自己在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无行医资质的情况下对林光耀行医的事实,他供认不讳。

但是,他对林光耀死亡的原因一直有疑问。

因为李学庆在老家曾做过几年乡村医生,具有一定的医疗知识,他觉得自己开的药以及给林光耀输液的行为,和林光耀的死亡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于是李学庆的家属找到我,希望我担任李学庆的辩护人,为他争取尽量轻的刑罚。

接手案子后,我先对案情做了简单的分析和判断。

根据《刑法》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行医行为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直接、主要原因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就诊人死亡”

非法行医行为并非造成就诊人死亡的直接、主要原因的,可不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就诊人死亡”。但是,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因此,对林光耀进行尸检确认死亡原因非常重要,于是我要求李学庆的家属尽快垫付尸检费,让司法机关对林光耀的死因进行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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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结果出人意料

2013年1月10日,公安机关向林光耀家属及李学庆出具了鉴定意见通,对林光耀死亡的鉴定结论是:因大叶性肺炎肺炎至急性、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在之后的进一步阅读鉴定报告中我发现:鉴定结论排除了林光耀毒性、过敏性等致死因素,也就是说李学庆对林光耀所用的药物并没有造成林光耀死亡,林光耀的死亡是其自身疾病所造成的,李学庆的行医行为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延误了及时诊断和有效治疗。

这时我知道,李学庆的量刑幅度应该可以从十年以上降到三年以下。

家属索赔差距巨大

在得知林光耀的死因并非李学庆造成之后,我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就是尽快获得被害人林光耀家属的谅解。

本案在由公诉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被害人家属的刑事附带民事的索赔金额高达100万元。

之后的近2个月时间内,我多次与被害人家属沟通。

反复向他们解释直接致人死亡与延误治疗是有本质区别的。

非法行医中的直接致人死亡指的是:非法行医者所实施的行为与死者之间存在全部或者主要因果关系,即非法行医者所用的药物或者采取的医疗手段,与死者的死亡有直接的关联。

本案中林光耀的药物经鉴定,并没有对林光耀的死亡产生不良后果,林光耀的行为只是延误了林光耀的及时诊断及治疗时间,并不是林光耀死亡的直接原因。

另一方面,林光耀本身及家人的疏忽大意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经法院判决,最后的赔偿金额可能大大少于林光耀家属的预期目标。

而且李学庆也是外来务工者,家庭条件并不宽裕。

最终在我的不断努力下,林光耀家属接受了我的意见,李学庆家属向被害人林光耀家属支付了一笔赔偿款,并获得了家属的谅解。

庭审结果获得缓刑

在庭审中,我主要向法庭阐述了林光耀非法行医行为与被害人李学庆的死亡并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并且已经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等辩护意见,并建议法院对被告人林光耀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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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对林光耀以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5000元。

林光耀及其家属对最终的判决结果感到非常满意。(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因此在此要提醒大家

不能因为贪小而拿自己的生命健康开玩笑

就医问诊还是应该到正规的医疗机构

不然受到伤害的可能就是自己

作者 |张轶(上海毅也岩律师事务所)

来源: 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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