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县劳动争议仲裁院着力提高仲裁办案质量

南皮县劳动争议仲裁院着力提高仲裁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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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皮县劳动争议仲裁院着力提高仲裁办案质量

为提高仲裁办案质量,南皮县劳动争议仲裁院在办案过程中把握 “四项原则”,公平公正执法,不断提升仲裁公信力。截止目前该仲裁院共受理仲裁案件48起,调解结案20起,调解率达39%,结案率100%,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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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为主原则

该院始终将调解程序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全过程。同时不断完善仲裁调解机制,积极推进基层调解体系建设,建立20多家企业、协会以及乡镇等多层次调解网络,将基层调解结果根据双方自愿置换成仲裁调解书,从而有效地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维护了劳资和谐关系,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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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处理原则

该院一贯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原则,及时处理仲裁案件,尤其对集体争议案件及农民工案件,不断简化办案程序,缩短办案时间。同时采取一次性告知制度,帮助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等措施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从而有效地快速解决劳资双方的矛盾,维护社会的的稳定。

南皮县劳动争议仲裁院着力提高仲裁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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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公正原则

该院办案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公开,不偏袒任何一方,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坚持回避制度,对与当事人有厉害关系的仲裁员予以回避,维护好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仲裁的公信力和法律的权威,从而树立了良好的仲裁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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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审理”原则

该院积极贯彻“公开审理”原则,实行阳光办案,邀请县法制办、县工会、妇联、律师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公开仲裁案件。同时采取流动办案,深入企业现场开庭审理,接受企业劳资双方的监督。截至目前该院采取大型公开审理10余起,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保证了审判质量,有效地解决了劳资纠纷。

文章来源:南皮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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