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危害公共安全罪,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定性量刑,其心可诛

把危害公共安全罪,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定性量刑,其心可诛

2023年4月,清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该县一家食醋生产有限公司进行了审判。该判决严重忽视了该有限公司利用冰乙酸勾兑食醋,并大量销往全国各地,进入千家万户,危害公共安全的这一事实。虽不敢说这一定罪量刑,似有姑息奸,重罪轻判的重大嫌疑。但可以说在定罪量刑上,存在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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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酸具有一定的毒性,吸入、接触或误服后,会刺激呼吸道出现头晕、胸闷、呼吸困难等。刺激眼睛出现结膜充血、眼睑水肿等。皮肤接触会出现红斑、皮炎、皮肤干燥、灼伤等。误服冰醋酸,会腐蚀口腔、食管等黏膜出现糜烂,引起呕血、腹痛、腹泻、消化不良等症状,严重会出现休克甚至死亡。也就是说,食用乙酸,相当于服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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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的某醋业有限公司,明知国家严禁使用乙酸冰乙酸勾兑食醋,明知其产品会给不特定众多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仍然放任为之。就此而言,其行为完全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故尔,理应追究其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责任。所谓的伪劣产品,一是假冒品牌,二是产品质量不达标。即其本身不会对生命健康构成危害。而清徐县这家醋业有限公司的产品,却是明显对人体有害的毒醋,是以危害广大消费者生命健康为代价,谋取暴利的犯罪行为。因此,清徐县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量刑,显然值得商榷。否则,会让广大民众产生重罪轻判,纵容姑息的嫌疑。

把危害公共安全罪,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定性量刑,其心可诛

清徐县是山西老陈醋的正宗发祥地,食醋年产规模达70万吨,占山西省的80%、全国的20%,有“中国醋都”之称。为维护这一荣誉和品牌口碑,希望清徐县法院能尊重事实,严肃对待本案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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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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